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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安理会通过海湾地区正式停火决议 我代表阐述中国一贯原则立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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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4-05
第6版(国际)
专栏:

  就安理会通过海湾地区正式停火决议
 我代表阐述中国一贯原则立场
新华社联合国4月3日电 (记者杨跃华)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道豫大使今天在安理会投票赞成关于在海湾地区正式停火的第687号决议。他在决议通过后作了解释性发言,阐述了中国主张和平解决海湾危机的一贯原则和立场。
他说,海湾地区敌对行动暂时中止已一个多月。国际社会,特别是该地区的国家和人民殷切期望早日实现正式停火,撤退外国军事力量,以便为恢复该地区的和平和安全,为科威特和其他国家医治战争创伤、重建国家经济创造条件。
李道豫说,中国本着反对伊拉克入侵和主张和平解决海湾危机的一贯立场,支持安理会通过正式停火决议,并坚持以下原则:
—─早日实现正式停火,在科、伊边界部署联合国观察员,外国军事力量尽快撤出海湾地区,以恢复该地区的和平与安全;
—─在边界问题上,有关国家应根据国际法,经过谈判和协商达成协议并加以解决。中国尊重科、伊两国1963年就边界问题达成的协议,该协议早已在联合国登记,是有效的合法文件;
—─赞成销毁伊拉克生物化学武器,在中东地区实行军备控制应遵循均衡、全面的原则,支持在中东实现无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区的目标;
—─科威特和其他受害国家有权得到伊拉克的赔偿,但在具体执行中,应照顾伊拉克人民生活和伊拉克的支付能力以及伊拉克重建经济的需要;
—─主张立即取消对伊拉克进口食品和其他生活必需品的限制,并及时地、逐步地解除对伊拉克的其它经济制裁;
—─立即释放和遣返所有被伊拉克扣押的科威特战俘和平民。
李道豫说明,鉴于该决议草案在磋商过程中接受了中国的若干修改意见,决议将确立在该地区正式停火,所以中国投了赞成票。
但他同时指出,该决议虽然指出了部署联合国观察员将为外国军事力量的撤出“建立条件”,却没有明确规定撤出的期限;决议在解除对伊拉克经济制裁方面仍规定了一些不必要的限制。
他最后表示,中国在海湾地区不谋求任何私利。关于海湾战后安排的总的目标,应该是确保该地区的持久和平及各国人民和平相处。因此,有关安排应以海湾国家为主,应尊重该地区所有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干涉其内政,并符合该地区所有国家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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