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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边贸易体制的作用及面临的挑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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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4-05
第7版(国际)
专栏:专论

  多边贸易体制的作用及面临的挑战
刘光溪
现行多边贸易体制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下称“总协定”)为主体,另外还包括了历年来为补充其内容而谈判签订的一系列附加协定和框架协议。总协定是战后由英美等发达国家倡议,于1947年10月签署的。总协定自生效迄今,世界贸易量几乎扩大了10倍,总协定的成员也已从当初的23个创始缔约国增加到了目前的98个,加上联系国等共120多个。这些缔约国间的贸易量占整个世界贸易的近90%。自60年代初以来,总协定多边贸易体制对国际贸易的发展、贸易格局的变化、贸易竞争规则的演进和多边贸易关系的调整,以及对其缔约国国内贸易决策和立法等方面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极大地促进了战后贸易自由化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在关税领域,总协定主持进行了7轮关税减让谈判,大大促进了缔约国之间贸易的发展。
二、在非关税领域,总协定通过主持多边贸易谈判并达成多边协议,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名目繁多的非关税措施,抑制了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
三、为了适应贸易形势的变化,总协定适时地作出调整,及时修改完善有关的贸易规则;有时还触及新的贸易领域,增补新的贸易规则,以适应变化了的贸易格局,大大丰富了国际贸易法的内容。
四、在处理发展中国家优惠安排问题上,总协定成立了“发展中国家贸易谈判委员会”,为发展中国家之间进行关税和贸易减让谈判奠定了基础。这一行动大大促进了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发展,推动了南南合作。
五、在贸易争端解决方面,总协定逐步建立了一套包括通知、磋商、协调和联合行动等程序的争端解决机制。其重要特点是以“协商调停为主,采取报复为辅”,从而减少国与国之间的贸易摩擦,为国际贸易发展创造了一个较为稳定和宽松的外部环境,进而扼制了单、双边贸易保护主义的盛行,同时也维护了一些弱小贸易国的利益。
六、总协定为解决特殊问题进行贸易谈判提供了活动场所。
总之,战后40多年来,总协定多边贸易体制在促进贸易自由化、完善贸易规则、解决贸易纠纷以及制止贸易保护主义泛滥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进入80年代以来,由于国际贸易内涵的丰富,对外直接投资的扩大,以及科技生命周期的缩短,生产日趋国际化、协作化和专业化,服务业跨国公司的发展超过了制造业跨国公司,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措施到处蔓延,有关知识产权、投资和服务业等无形贸易问题以及有关区域集团化的问题日益增多,总协定多边贸易体制不仅面临传统问题的干扰,也面临新问题的严峻挑战。
首先,绕过总协定多边贸易体制的新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盛行。经过总协定主持下的七轮关税减让谈判,关税保护国内市场的作用越来越小,西方贸易大国纷纷在非关税领域大作文章,即实行以非关税壁垒为主的新贸易保护主义。特别是70年代初以来,西方金融危机、经济衰退和“滞胀”接踵而至,主要发达国家利用进口许可证、数量限制、反倾销反补贴等非关税措施以保护国内市场,扭曲了受限制商品的价格,严重干扰了国际贸易的正常发展。无论从谈判技巧,还是从法律角度看,非关税措施对总协定都是一个新领域。一则因为非关税措施的实施和内容远比关税措施复杂,而且,实施非关税措施的背景各异、目的不同,难以进行分门别类,重点解决;二则从实际情况来看,总协定也难以就某项非关税措施对贸易的影响作出定量分析。自80年代以来,非关税措施的应用非但没有收敛,而且种类越来越多,影响越来越大,极大地扰乱了总协定“关税保护为主”原则在各缔约国贸易实践中的贯彻执行。
其次,多边贸易体制日益受到“灰色区域”措施的侵蚀。70年代中期以来,用于保护敏感性行业的自动出口限制协议和有秩序的销售安排等灰色区域措施纷至沓来,而且,在某些生产性部门也形成了一些私下协议,大大恶化了总协定项下相对开放的贸易环境。这些措施“灰”就灰在其法律地位一直不明确,使总协定的保障条款难以发挥保障有关缔约国贸易利益的作用。
第三,由发展中国家债务危机诱发的国际金融领域里的动荡,严重影响到世界贸易的正常发展,给总协定多边贸易体制提出了新的难题。发展中国家的债务总额截至1990年底已逾1.32万亿美元。许多重债务国为了减轻债务负担,提高还本付息能力,采取了各种压缩进口的措施,从而阻碍进出口贸易的正常发展。
第四,一些遗留难题如农产品和纺织品贸易越来越成为多边贸易谈判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障碍。如欧共体和美国迫于国内政治压力所采取的农业支持政策和提供的高额农产品补贴,严重扰乱了世界农产品贸易的发展,损害了中小农产品出口国的利益。
第五,区域集团化的兴起造成了单双边主义和地区多边主义的盛行,危及总协定的多边协调职能和最惠国待遇原则的贯彻实施。1992年的欧洲统一大市场,北美自由贸易区以及正在酝酿的亚太经济圈等区域经济的产生,对总协定已有的“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的规定提出了挑战。
最后,服务、技术贸易和对外投资的空前发展,大大超出了以协调有形贸易为主的总协定多边贸易体制的管辖范围。服务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成为当前多边贸易体制中亟待解决的三大课题。它们不仅渗透着南北矛盾,而且也交织着发达国家之间的尖锐对立。要把这三大难题置于总协定多边贸易体制中是一件极其复杂而又充满矛盾的工作。乌拉圭回合多边谈判在这三大难题上所遇到的重重阻力足以说明这点。
目前,乌拉圭回合就服务业、知识产权和投资措施分别形成相对独立的多边协议已是不可逆转。如缔约国全体眼下还找不出一个最适当的方式,将这些多边谈判所形成的单独协定和框架协议纳入总协定体系及其法律中,那么,现行多边贸易体制将面临进一步被“肢解”和分裂的危险,更谈不上在总协定范围内贯彻执行这些协定。
面对当前多边贸易体制所遇到的重重困难和挑战,国际社会表示出了极大的关注,并提出了许多倡议。1990年初以来,欧共体和加拿大陆续抛出了一系列旨在“变革总协定、复活国际贸易组织以强化现行多边贸易体制职能”的新建议,并得到了美国和有关国际组织的支持。
但因这些建议主要反映了西方贸易大国的立场和利益,未能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合理要求和经济现状,受到冷遇,至今未能在多边谈判中正式讨论。看来,如何建立一个成员资格普遍化、内容广泛、平等决策、约束力强、增长与发展兼顾以及金融与贸易政策配合的国际贸易组织,以加强现行多边贸易体制的职能,仍将是当前和今后摆在国际经济贸易社会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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