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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香港法律研究会召开座谈会 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一周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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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4-06
第4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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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法学会香港法律研究会召开座谈会
 纪念香港基本法颁布一周年
本报北京4月5日讯 记者钟嘉、谢荣镇报道:纪念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颁布一周年座谈会,今天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与会者畅谈这部重要法典的历史意义,并就基本法在香港过渡时期的影响和作用展开了讨论。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雷洁琼、王汉斌,全国政协副主席钱伟长、胡绳,在北京参加全国人大、政协会议的部分港澳地区代表、委员以及中国法学会香港法律研究会的会员参加了座谈。
前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主任委员姬鹏飞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说,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一部充分体现“一国两制”原则的法律文件。基本法的各项规定为维持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的地位提供了充分的保障,从而也为香港600万同胞97年后能够在一个社会稳定、经济繁荣的生活环境中安居乐业提供了法律的保障。基本法是成功地把“一国两制”原则用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典范,它必将对我们全面完成祖国统一大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姬鹏飞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97年后管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律依据,同时,对97年前处理香港过渡时期事务也具有指导作用。由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各项制度要以基本法为依据,为保证香港的顺利过渡,对于过渡时期内一切涉及97年后的重大事务均必须考虑与基本法衔接。从这个意义上说,基本法虽然97年7月1日才开始实施,但在97年前基本法的各项规定就已经在发挥着指导性作用。
姬鹏飞特别指出,基本法不仅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同时内地各部门、各地区和各界人士也必须遵守。因此,要在全国进一步开展宣传工作,使“一国两制”这一基本国策在我们这一代乃至今后几代人的头脑中深深扎根,提高我们贯彻执行“一国两制”方针及有关的一系列政策的自觉性。
新华社香港分社社长周南在座谈会上讲了话。原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子介,委员廖瑶珠、黄丽松、黄保欣也在座谈会上发了言。座谈会由中国法学会香港法律研究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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