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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科技合作协定知识产权附件草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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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4-14
第6版(国际)
专栏:

  中美科技合作协定知识产权附件草签
新华社华盛顿4月12日电 中美双方经过4轮谈判,就两国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的知识产权附件取得一致意见,并于今天在华盛顿举行了附件的草签仪式。
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家科委政策法律司副司长段瑞春和美国代表团团长,国务院助理国务卿帮办伯莱特分别代表各自政府在文件上签了字。
知识产权附件是中美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的一部分,它具体规定了双方执行协定和实施有关协议时应完成或提供知识产权保护的原则,其中包括版权作品,计算机软件,发明专利以及商业秘密信息等知识产品的归属和分享等条款。该附件的草签为中美两国续签于1979年达成的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奠定了基础。
中美双方是于1988年开始就知识产权问题举行谈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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