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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运动会禁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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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4-14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话说运动会禁药
1988年汉城奥运会上发生的“约翰逊事件”,引起了体育组织对禁药问题更为高度的重视。在此后的各类运动会中,查禁更为严格。
医药上的兴奋剂的概念是广义的,指一切能使人的机体或精神兴奋的药物,如刺激大肠蠕动的泻药,刺激葡萄糖进入细胞的胰岛素,促进联想或解除疲劳困倦的咖啡、茶、可可及可乐饮品等。
广义的兴奋剂包括了现有药物的一半左右。如果奥委会一律禁用,那么,运动员就只好饮白开水了。奥委会关于兴奋剂的概念是狭义的,仅包括以下五大类:
①精神性刺激药物。如苯丙胺、苯其非他明,等等。
②拟交感神经药物。如麻黄素、甲基麻黄素,等等。
③中枢神经刺激剂。如美解眠、士的宁、尼可刹米,等等。
④麻醉止痛药。如海洛英、吗啡、美沙酮,等等。
⑤类固醇合成代谢剂。如康力龙、乙基睾丸素,等等。
这五大类药物中,有些是治感冒咳嗽的,如麻黄素等,个别运动员有时会因不知道而服用,因此犯禁;有些则属毒品,如海洛英等,这是瘾君子的用品,运动员极少使用。最普遍使用的,是类固醇药物。这种药物原由男性睾丸激素中提取,现主要利用人工合成方法制取。
由于药理研究日新月异,新药物不断出现,奥委会也随之将一些新的药物列为禁药。但仍有一些属于违禁的药物检验不出来。比如,最近出现一种叫做“埃列斯洛·依波埃钦”的新药,滑雪、自行车、长跑运动员服用后,可提高成绩,但现有设备及技术就无法检验出来。
(1991年第8期《海外星云》凡贝文 汪慧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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