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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地方和群众办好农村水电事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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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4-16
第2版(经济)
专栏:

  依靠地方和群众办好农村水电事业
水利部部长 杨振怀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我国建设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试点县工作,经过5年多的努力,已超额完成试点任务,109个县达到了初级农村电气化的标准。“天赐江河五千多,农村何愁夜明珠”。农村水电已成为我国农村电力事业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我国农村水电建设的站数和总装机规模都居世界各国之首。农村水电开始由农村照明发展到为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以及乡镇企业、县办工业供电。这些成就已引起国际上的关注和好评。
总结我们的经验,突出的一点是:依靠地方和群众,才能办好农村水电事业,这次超额完成首批试点任务的原因,是许多县兴办农村水电的积极性很高,虽然未被确定为试点,仍主动加快建设,农村水电成了当地农民脱贫致富的“突破口”,结果终于“自学成才”,达到了农村初级电气化标准。我们担负领导工作的同志要看到农民这种办电的强烈愿望,因势利导,积极组织和帮助他们实现自己的理想。
农村水电就地建站,就地供电,一般地、县都能办,其中小型的、微型的,甚至村和联户也能办。自力更生,民办公助,这是多年来许多地方发展农村水电的有效办法。这次试点,历时5年,完成总装机104万千瓦,在建的64万千瓦,总投资41亿元,其中国家投入的拨改贷扶持资金仅5亿元,占总投资的12.2%。这表明,主要依靠地方和群众的力量,建设中国式农村电气化县是完全可以办得到的。
在“八五”期间,我们将继续开展第二批农村水电初级电气化县的工作,所依托的仍将是地方和群众办电的积极性。我们要继续坚定不移地执行“自建、自管、自用”的方针,“以电养电”,地方自定电价,大电网对小电网采取扶持让利的政策。这样就能较好地调动大家办电的积极性,使农村电气化这项利民、利地方、利国家的事业办得更扎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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