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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领导农民进行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准备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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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1-24
第2版()
专栏:经济生活简评

积极领导农民进行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准备工作
今年全国已经试办了三千多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绝大部分农业生产合作社都得到了优异的收获。因此,在合作社影响所及的地方,广大农民群众纷纷要求办社。这是一个十分可喜的现象,我们应该十分重视农民群众这种向合作化方向前进的热情。
但伴随着群众这种热情而来的,有不少地方已发现了盲目办社的现象。这种盲目办社的现象,是由于一部分农村干部和群众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缺乏具体了解而产生的。他们把办社看作一件简单容易的事情。他们以为只要把地界打破,把各家的牲口牵在一起,就可以办社了。这当然是不对的。今天本报所发表的关于山西川底村郭玉恩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文章,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郭玉恩合作社是试办最早也很有成绩的一个合作社,但这个社是在解决了许许多多的问题的过程中发展巩固起来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建立在私有基础上的集体生产组织,它虽然解决了互助组所不能解决的分散经营和集体劳动的矛盾,能满足农民扩大再生产的要求,但它本身又产生了一连串个人与集体的新的矛盾。这些新的矛盾,对于我们许多干部和广大农民说来都还是新的问题。这些新的问题,必须在群众有了生产上的需要、有了互助合作的经验、有了较强的领导骨干而又真正在自觉自愿办社的条件下才易于解决。郭玉恩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许多问题之所以能够一一获得解决,就是由于它已具备了这些条件。假如没有这些条件,只凭一股热情,急躁冒进,是不能把农业生产合作社办好的。
目前正是整顿互助组和准备办社的时期。各地领导机关应该深入检查、了解群众的要求和思想情况,很好地总结一年来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验,使自己心中有数,以便加强对互助合作运动的领导。目前我们亟须做好以下工作:对那些已经办好的社,要切实帮助它们解决发展中的问题,使它们能够进一步地向前发展;对那些已具备建社条件而群众又真正自愿要求办社的互助组,要向他们介绍经验,积极地领导他们建社;对那些办起来了,但问题很多,生产成绩很坏,也就是尚未具备建社条件的社,要对他们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让他们根据现有条件改为互助组,首先把互助组搞好,积极创造建社条件。
党对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方针是积极地、稳步地发展的方针。不积极设法去满足群众的办社要求是不对的;一任群众自流发展而不加以控制也是错误的。我们应该采取领导控制与群众热情相结合的办法,积极领导群众进行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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