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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座谈会提出 创造和谐正气上升的社会环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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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4-18
第4版(要闻)
专栏: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座谈会提出
 创造和谐正气上升的社会环境
本报北京4月18日讯 新华社记者窦广生、本报记者毛磊报道: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法律、行政、经济、文化、教育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这是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座谈会代表的共同认识。
法制日报社受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的委托,今天在北京召开座谈会,就如何搞好全国的社会治安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晓光以及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出席了座谈会。
与会同志在发言中认为,今年党中央提出“全党动员、狠抓综合治理”的决策,是今后实现社会治安好转的根本措施。前不久经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了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这表明党和政府对这一问题的高度重视。
与会同志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这项工作是和顺利实现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紧密相联的,要把它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抓紧抓好。当前必须落实好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六个方面的工作。同时,全面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使人人知法、学法、懂法、守法,运用法律武器同一切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努力提高全民的文化素质,创造一个和谐、正气上升的社会环境。
与会同志还对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作了充分的肯定,认为这是实现综合治理的核心,有利于推动全面工作。它适用于所有党政军部门和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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