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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维护农民利益 又维护国家利益 东辽实行粮食收储“一条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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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4-19
第2版(经济)
专栏:

  既维护农民利益 又维护国家利益
 东辽实行粮食收储“一条龙”
本报讯 在粮食收储中,怎样才能做到既不压等提水分,维护农民利益,同时,也不提等压水分,收“人情粮”维护国家利益,这是各级粮食部门多年来一直感到棘手的问题。吉林省东辽县各粮库实行粮食收储“一条龙”承包责任制,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
过去,这个县有些粮库部分工作人员对自己的亲友送交的粮食随意提等压水分,收“人情粮”,使国家蒙受经济损失。对那些老实巴交的农民则随意压低粮食等级,提高水分。农民对此很不满。能不能搞出一套既对农民有利,也对国家有利的公开的、科学的、可行的管理办法呢?1987年到1989年3年间,东辽县粮食局在甲山和建安粮库试行了粮食收储“一条龙”承包责任制,收到明显效果,于1990年在全县推广。“一条龙”承包责任制,就是把同一批原粮在库内流转直至出库的全部周期的每个环节,包括征购粮食的质量检验、上秤检斤、监卸除皮、普查鉴定和粮食晾晒、调出等,谁检质、过秤、监卸的,就由谁一直保送到调出,做到出库的粮食数量、质量与入库时的数量、质量相一致。具体实行五定:一是定场地,二是定人员,三是定任务,四是定费用,五是定责任。在此基础上,采取计分制,进行定期考核。   
       (华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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