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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县的“典型案件处理小组”受群众欢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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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1-25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永济县的“典型案件处理小组”受群众欢迎
编辑同志:山西省永济县在司法改革运动中,由司法改革工作人员组织四个“典型案件处理小组”下乡工作,受到群众热烈欢迎。二区四冯村丁小有和冯爱娃离婚案,以前县人民法院不依据婚姻法精神,把应该判给女方的小孩判给了男方,村干部去法院要求改判,法院不肯。这次改判后,群众反映:“还是判给女方对。”三区西太阳村农民王智平等三人为公共路基事和富农王崇选(反革命分子,已枪毙)起诉,前后二年,往返县、区五次,都没有解决,而县人民法院反偏听区干部杨占山一面之辞,说王智平等三人是伪“铁血党”党员,以“嫌疑”犯的名义把王等扣押起来。因材料没证实,这次“典型案件处理小组”到村后,即让王智平等找保释放,随传随到。群众反映:“这下见天啦!共产党、毛主席就是不屈好人。”王智平等感激地说:“毛主席就是好,要不进行司法改革,我们的‘嫌疑’帽子还老戴着哩!”群众还反映:“过去是告下不理,现在提出来就办。”“改革过的法院干部脸换了(态度好了)。” 苏裕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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