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阅读
  • 0回复

《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发布施行 全国工商所逾2.8万多个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4-22
第2版(经济)
专栏:

  《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发布施行
 全国工商所逾2.8万多个
本报北京4月22日讯 记者潘岗从国家工商局获悉,目前我国已有工商所2.82万个,正式工作人员近25万人,占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总人数的66%,如加上20多万协管员,则占80%。为了加强工商所的建设,经国务院批准,《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今天由国家工商局发布施行。
国家工商局局长刘敏学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制定工商所条例,使工商所的各项工作有所遵循,实现规范化、法制化。
据悉,工商所条例是经国务院批准的第一个基层执法机关的组织法规范。它明确了工商所是区、县工商局的派出机构,并规定工商所按经济区域设置。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