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3阅读
  • 0回复

广东各级法院及时审理经济案 去年为企业挽回损失30多亿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4-2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广东各级法院及时审理经济案
 去年为企业挽回损失30多亿元
本报讯 记者梁兆明报道:广东省各级法院审理经济案件着眼于发展生产,不流于就案办案,去年为国营企业和集体单位挽回损失37.15亿元,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发挥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作用。
去年广东的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起诉到法院的经济纠纷案件明显下降。
据了解,全省各级法院去年受理一审经济纠纷案3.2万多件,85%得到及时审结。各级法院在这批案件审理中,办案着眼于发展生产,救活了一批企业。对于那些负债累累的企业,如果属于清偿债务即要倒闭,但又有能力维持生产的企业,法院采取“冻而不僵”、“封而不死”、“放水养鱼”的办法,不堵死其活路,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