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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国家明文禁令于不顾 东湖宾馆用珍贵动物待客受查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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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4-22
第4版(要闻)
专栏:

  置国家明文禁令于不顾
 东湖宾馆用珍贵动物待客受查处
本报海口4月22日电 记者颜世贵报道:海口东湖宾馆用国家保护动物作菜肴招待外宾,当即遭到拒绝。今日出版的《海南日报》在一版头条位置刊登出席宴会的省环境资源厅厅长谢宗辉的来信披露此事。
4月13日,新加坡工商考察团在海口市东湖宾馆举行答谢宴会。当服务员上了一道名叫“红烧地龙”的菜并解释就是穿山甲时,席上的新加坡中华总商会赵明媚女士、义信集团公司副董事经理方守信先生等客人吃了一惊,拒绝进食。
他们问在席的谢厅长:“穿山甲是不是保护动物?”谢厅长回答:“是国家二类保护动物。”客人们接着问:“有明文禁令吗?”谢厅长回答:“有。”客人们又问:“你们为什么不加保护而任其杀掉吃掉?”谢厅长表示管理不严,制止不力。当晚宴席有10多桌,估计穿山甲被宰杀5只以上。
事发后第三天,有关部门对东湖宾馆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菜单上仍然列有“红烧地龙”这道菜;在冷库里还有穿山甲完体4只,伙房有穿山甲的头和碎肉。
据省环境资源厅介绍,这类事时有发生,屡禁不止,不少宾馆、酒店,无视国家的三令五申,大肆收购、出售野生动物,东湖宾馆仅是一个典型事例。记者在县里采访,吃饭时也曾遇到过这个情况。
东湖宾馆的违法事件已引起省里有关部门的重视,日前已对其罚款3万多元,还要视其情节轻重,依法严肃查处,以此为戒,杜绝此类事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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