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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的责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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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4-22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编者的话

  神圣的责任
良好的社会治安、稳定的社会秩序,对每个人、对全社会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保障着我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保障着广大人民安居乐业的生活。
从各方面反映的情况看,近年来,我国社会治安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也出现了不容忽视、甚至是严峻的现象。这主要表现在:一、刑事和治安案件的发案数,均在上升。在刑事案件中,尤以侵犯财产犯罪、侵犯人身权利犯罪和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为甚。二、犯罪分子由于在作案中表现出更大的贪婪性,因而所采用的犯罪手段越来越多样、狡猾、残暴,反社会性明显,危害后果严重。三、在违法犯罪分子中,刑满释放人员、缓刑罪犯和劳教期满人员增多。四、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和公民在维护社会秩序中受到围攻、诬陷、殴打的事件不断发生。这些现象虽属局部,而且在各地表现出的程度也不同,但它扰乱人心,影响社会稳定,必须予以重视。
社会治安问题,是整个社会诸问题的综合反映。搞好社会治安,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既需要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又需要社会各个方面参与治理;既需要执法人员努力,又需要广大群众积极行动。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治安情况如何,和那里的领导群众的精神状态都有密切的关系。通过多年来的普法教育,应该看到,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增强了,他们在预防、制止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也要看到,相当多的人法制观念仍很淡薄。法制观念淡薄,既导致一些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也使某些人对违法犯罪活动视若无睹,无动于衷。其结果,助长了违法犯罪分子的气焰。因此,在全民中要继续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和社会公德教育,使每个公民认识到自己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到维护社会治安人人有责、维护社会稳定人人有责的道理。在现实生活中,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和善于做民间调解工作的人和事越多,群防群治做得好的单位和地区越多,我们的社会就越稳定。
现在,我国人民正满怀信心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为了达到预期目的,从现在起,就要创造一个社会稳定、秩序良好的环境,这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这也是赋予每个公民的神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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