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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内部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 国务院生产委企指委联合下发《关于坚持和完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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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4-26
第2版(经济)
专栏:

  从内部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
国务院生产委企指委联合下发《关于坚持和完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意见》
本报讯记者费伟伟报道:怎样从内部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记者从日前在江苏无锡结束的全国完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会议上获悉,国务院生产委员会和国务院企业管理指导委员会最近就此联合下发《关于坚持和完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结合自己的情况按照执行。
国务院生产委、企指委认为,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是企业改革最为成功的改革成果之一,已经成为适合中国国情,深深扎根于我国企业中的一项基本的综合管理制度。实践证明,它是一项从内部搞活大中型企业的有效措施。国务院两委联合下发的《意见》要求:
——明确搞好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为前提,责、权、利紧密结合,职工劳动报酬与企业经济效益和本人劳动成果相联系;
——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的指标体系、考核体系以及健全其保证体系;
——抓好内部经济责任制的奖罚兑现,要坚持和推广把职工标准工资的一部分拿出来,与奖金捆在一起,考核实绩浮动分配的办法,并坚持适当拉开差距,体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原则;
——内部经济责任制形式要因厂制宜,要与加强企业管理相结合、与深化改革相结合,凡被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并且为职工群众普遍接受的改革措施,都要继续实施;
——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保证作用,加强指导,推动“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据悉,为使内部经济责任制在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国务院生产委和企指委将表彰百家在实行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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