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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正确对待批评——读者对三门峡市制药厂某些领导弄虚作假、抵制报纸批评发表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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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2-1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大家谈

  应当正确对待批评
——读者对三门峡市制药厂某些领导弄虚作假、抵制报纸批评发表意见
编者按:今年1月22日,本报第五版刊登以《制药厂赚亏心钱出售被封劣质药》为题的一封读者来信,批评河南三门峡市制药厂销售劣质药的问题。该厂认为批评不实。随后,本报派记者前往调查,10月22日在第五版刊登了记者的调查汇报《岂能如此对待批评》、编者的话《应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和中共三门峡市委办公室的答复《要以报纸的批评为动力》,对三门峡市制药厂有关领导制造假证,对读者揭露他们销售劣质药品一事进行颠倒是非的反批评,以及对实行正确舆论监督的报纸进行的责难的错误行为给予批评。这组文章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应,纷纷投书本报,发表意见和看法,下面摘登其中的7封来信。希望三门峡市制药厂负责人,尽快给本报写来答复。
                  
    盼望这样的批评报道再多一些
你报刊登的批评三门峡市制药厂负责人不能正确对待报纸舆论监督的文章,给人以耳目一新之感,起到了舆论监督的作用。“编者的话”将三门峡市制药厂“倒打一耙”的问题提到是否正确对待舆论监督的高度去认识,有很大的教育意义,令有类似问题者三思。
希望你报多一点这样有力的批评,给全国新闻界的舆论监督带个好头。
四川绵阳市绵阳日报社 马茂功
    三门峡制药厂负责人的检查应见报
这组文章我反复看了几遍,感触很深的是:作为制药厂的领导人,销售劣质药品,不禁不止,罚而不改,还制造假证,抵制舆论监督,对揭发人和人民日报进行责难,影响很坏。这样的干部仅责其在一定范围内检查是不够的。为达到既教育本人又教育大家的目的,其检查应在你报读者来信版上刊登。
湖南衡阳市 谷文
    追究违法乱纪者的责任
看了这组文章,我喜忧参半。喜的是人民日报真正起到了舆论监督的作用,为民讲话,主持公道;忧的是文章中并未谈及如何追究生产销售大量劣质药品的主要责任者的责任。记者调查报告上写得很明确,他们的作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擅自改换标签,也违反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对违法乱纪者姑息迁就,何以谈得上严肃法纪?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 孔宪本
    卖劣药是不是“救厂之道”?
10月26日,有家报纸在第一版刊登了一位记者写的题为《卖掉豪华车“买”回工人心——三门峡市制药厂翻身记》稿,把这篇文章与你报10月22日第五版刊登的有关三门峡市制药厂出售劣质药品的调查汇报相对照,不知那篇报道中提到的“发动职工提‘救厂之道’”是什么内容,但出售劣质药品决不是救厂之道。你报批评文章刊登后,别的记者又写文章表扬三门峡市制药厂,这是为什么?
四川万县地区二轻公司 陈拥军
    不能检查一下了之
一个堂堂国营制药厂,竟不顾有关部门的禁令,想方设法销售劣药,在报纸批评后,竟还制造假材料“反批评”,态度恶劣,实在太不像话了。对该厂主要负责人的处理,仅以“点名批评”,令其“作深刻检查”了之,令人难以接受。我们热切期望你报能在关于有关部门对该厂主要负责人的如何处理上再作一次反馈。  
 辽宁东沟县人民政府 宁作文
    如此处理能达到什么目的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而药品生产,质量更是头等大事。三门峡市制药厂,以企业陷入困境为借口,销售数量如此之巨的劣质药品,真令人吃惊。
几年前,对福建晋江假药案的处理,的确大快人心,而反观对三门峡市制药厂有关人员的处理,仅仅是“除过去点名批评外,现责令其主要负责人在一定范围内作深刻的检查”。这样真能达到“既教育本人,又教育大家的目的”吗?真能“推动全市产品质量的提高”吗?
海军政治学院 张森怀
    对厂领导人的错误不能迁就
河南三门峡市制药厂负责人贾宏伟等人的错误行为,损害了党的威信和群众利益。本来应知错就改,可他们做了错事不反省、不接受教训,反而到报社强词夺理,抵制批评,更是错上加错。对这样的错误不能迁就。
河南读者 李仲平 工声 群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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