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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当局宣布终止所谓“动员戡乱时期” 废除“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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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4-30
第2版(要闻)
专栏:资料

  台湾当局宣布终止所谓“动员戡乱时期”
废除“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
新华社香港4月30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当局今天宣布,自5月1日起终止所谓“动员戡乱时期”,同时废除“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
“动员戡乱时期”和“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是四十多年前国民党统治集团为挽救它在内战中的败局和加紧对人民的镇压而实施的,中国共产党被列为“叛乱团体”和“戡乱”的对象。国民党统治集团逃到台湾后,继续实行“动员戡乱”体制,在反共的名义下对台湾实施军事独裁统治。台湾人民为反对国民党的这一倒行逆施进行了长期斗争。近些年,随着岛内政治形势的变化以及海峡两岸交流的发展,要求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和取消“临时条款”的呼声更加高涨。继续存在“动员戡乱”体制的所谓“宪政危机”,已经成为造成岛内种种不安定局面的一个重要因素。在这样的形势下,台湾当局于去年5月宣称要在“一年内终止动员戡乱时期”。今年4月8日,台湾当局召开了“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二次临时会议”。这个会议于4月23日通过决议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废除“临时条款”,同时通过了十条所谓“宪法增修条文”。按照这些条文,与“动员戡乱时期”有关的法律得适用到明年1月31日止,根据“临时条款”设置的一些特务机构的“组织法”得适用到1993年底。今天,台湾当局由李登辉出面,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依据“国大”的决议,正式宣布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和取消“临时条款”。
台湾当局的一些头面人物声言,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和废除“临时条款”绝不表示台湾当局的反共政策有所改变。最近台湾当局仍有人声称,在宣告终止“动员戡乱时期”后,中共“在法律上及司法机关见解方面”“仍是叛乱组织”,“乱还在,只是不用戡的办法”。他还言明,届时“中共党员来台仍有法律障碍”,“认为终止动员戡乱后,中共党员即可随时来台的看法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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