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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田县人民法院前院长检查官僚主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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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1-28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玉田县人民法院前院长检查官僚主义
编辑同志:我是前河北省玉田县县长兼县人民法院院长。当八月二十四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栏刊出“建议详细检查玉田县人民法院”的意见后,我即同河北省人民法院唐山分院和唐山专署公安处的同志到玉田县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了五天的检查。检查结果和读者马杰所反映的情况基本上是相符的。实际上,玉田县人民法院的肉刑逼供等违法乱纪现象,比读者马杰所反映的还多还严重。这些现象正是我任玉田县县长兼县人民法院院长期间发生的。这和我的官僚主义是分不开的。我自从在玉田县任职后,并没有亲自到该院检查过工作,甚至很少过问该院工作。这说明我对司法工作漠不关心、立场模糊;没有认识到司法工作就是保护人民利益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有效工具。玉田县司法工作上的这些问题,我是应该负一定责任的。除了感谢读者的批评外,我请求组织上、行政上给我以应得的处分。以上是一个初步的检查,我当在司法改革运动中认真学习、作进一步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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