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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各界人士谈“人权”问题 西藏人民今天享有充分人身自由和民主权利 某些人在“西藏人权”问题上大作文章是别有用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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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5-06
第1版(要闻)
专栏:

  西藏各界人士谈“人权”问题
西藏人民今天享有充分人身自由和民主权利
某些人在“西藏人权”问题上大作文章是别有用心
新华社拉萨5月6日电 (记者卓玛、朗杰)正在这里参加西藏自治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代表和五届政协四次会议的委员,就“西藏人权”问题向记者发表谈话。他们用亲身经历和耳闻目睹的事实,说明只有在社会主义祖国大家庭里,西藏各族人民才享有充分的人身自由和民主权利,而旧西藏在封建农奴制下广大人民只是任人宰割的农奴。
列席政协会议的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恰白·次旦平措说,我是一个从旧社会过来的藏族学者,在旧西藏,占总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农奴和奴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根本没有什么平等、自由的权利可言。在旧西藏法典第七条中,将人分为三等九级;在第十五、十六、十三条中,规定了人与人之间的“命价”。其中写道:王者被农民所杀“抵偿命价算不清”;“猎户铁匠屠夫等下等人被杀命价一草绳”。官家、贵族、寺院三大领主之间,可以互相交换或赠送农奴、奴隶,一切由主人任意决定,而奴隶本身就连求情的权利都没有,哪里还谈得上“平等、自由”的权利呢?!
恰白·次旦平措说,是共产党、社会主义制度把西藏人民从封建农奴制度下解放出来,使西藏人民真正享受了当家作主权利,这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事实。现在某些人在“西藏人权”问题上大作文章,是别有用心的。
今年73岁的归国藏胞旦巴赤列,西藏解放前曾是昌都洛热寺活佛扎巴的管家。1959年他听信谣言逃亡国外,1982年回乡探亲看到西藏各方面的建设成就,于1985年回国定居。他说,历史事实是改变不了的,西藏解放四十年来发生的巨大变化,有目共睹。过去,西藏老百姓到底有没有人身权利,事实是最有力的证明。
旦巴赤列讲起他14岁时遇到的一件事:那年,噶厦政府派贵族加荣担任芒康宗的“基恰”(总管)。按惯例,任届三年的新基恰上任时,当地百姓要向基恰供献几十匹骡子。但是,这一次新任基恰硬要母马和种驴。当地两个“根保”(村子头人)拿着哈达和礼品请求基恰宽容,允许上交骡子。基恰以违抗上司为由,将两个根保捆绑在木桩上当靶子用乱枪打死。旦巴赤列说:“那时候连有身份的人都被农奴主任意虐杀,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农奴和奴隶又有什么人身权利可言!”
自治区政协常委嘎玛群宗说,我是门巴族,西藏解放前,门巴人更是备受欺辱。在三大领主残酷剥削和欺压下,我们连生存的权利都没有,哪里还说什么发展?那时候,许多门巴人家破人亡,流离失所,几乎百分之百的门巴百姓都是文盲,就连村里的头人也只会写自己的名字而已。现在门巴人不同了,区里有公办小学,乡乡建立了民办小学。党和政府还为我们制定了许多特殊的经济政策。如今,门巴人不仅有了自主的生产经营权,而且有了自主地支配劳动产品权。去年,我所在的勒布区麻玛乡,人均收入超过800多元,群众的生活越过越红火。国家还先后拨专款在门巴人聚居区盖新房,建电站,办学校,为门巴族的发展创造了条件。现在,一个欣欣向荣的门巴山寨已出现在祖国的西南边疆。人大代表、拉萨市城关区雪居民委员会主任洛桑说,我这个过去为领主赶毛驴的奴隶,如今参加西藏最高权力机关的会议,而且代表两千多居民商讨西藏的大政方针;从民族讲,我们现在享受着充分的民族区域自治权利,自治区可以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和本地特点、需要制定经济政策,可以自主安排使用本地的财政收入,自治区要实行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措施必须经过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后才能付诸实施。现在,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语言文字的使用等基本权利也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讲人权,是旧西藏有人权,还是现在有人权,我们这些人心里最清楚。
达孜县拉木乡党支部书记扎西坚赞代表说,现在,翻身解放、当家作主的广大西藏人民在祖国大家庭中过着幸福的生活,享受着充分的自由和民主权利。有那么一小撮人企图把西藏从祖国中分裂出去,无非是想恢复过去那种少数人的天堂、大多数人的地狱的旧西藏。对这一小撮坏人实行法律制裁,符合广大西藏人民的利益和心愿。国际上的反华势力却总想把这些人捧为什么“自由”与“人权”的“斗士”,真是睁着眼睛说瞎话。他们的目的是永远也达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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