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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巨变中的影子——闽粤房地产业采访札记之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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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5-08
第2版(经济)
专栏:

  城市巨变中的影子
——闽粤房地产业采访札记之一
本报记者 朱剑红
在福州、厦门、广州,我们的采访任务之一,就是坐着车浏览市容,欣赏这几个近年来面目大变的城市的一条条新拓宽的大路,一座座新落成的华美建筑……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一位同志在陪我们参观时说:“凡是繁华的地方,都有我们这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影子。”他又肯定地加上一句:“毫不夸张!”
(一)
10年前,福州市政府为了解决居民住房紧张,一下子拨出3000万元长期无息贷款,作为城市住宅建设的流动资金。
这笔钱似乎很多,福州市房管局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建房资金;这笔钱似乎又很少,只能盖上十几万平方米的房子,对解决住房难有如杯水车薪。为了用好这3000万,福州市成立了福州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始走房地产综合开发的新路子。建房、卖房、用卖房的收入再建房,使资金滚动起来。
10年过去,小雪球果然滚出了大雪球。福州市人均住房面积从1980年的3.4平方米,提高到目前的7.4平方米,其中,仅福州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一家公司就提供了236万平方米住房。这个公司滚雪球滚出的家当中,包括十几个住宅小区,其中有福州市最大的、也是第一个住宅小区——王庄新村,还有江滨大厦等商业楼、饭店。全省第一个中外合资的房地产项目——华美大厦、五一广场上的商业城等,他们都参与了开发兴建。
岂止是福州,在厦门、广州,那些近年来崛起的华厦、新村及其它公用设施,使城市面貌巨变。这些城市并没有得到国家更多的建设资金,而是运用了“秘密武器”——房地产开发经营。
(二)
对各城市的市长们来说,旧城改造是最头痛的问题之一。旧城是城市的包袱——人口居住密度大、房屋老旧失修严重;也往往是城市的宝物——或处繁华地段、或当交通要道,具有潜在的经济价值。由包袱变宝物,难在拆迁安置耗资巨大。
是房地产经营开发,为改造旧城另辟蹊径。
在采访福州仓山区房地产开发公司时,经理李祺祥告诉我们,公司把第一笔开发资金集中用于新住宅区的开发,目的是“立足新区(开发),志在旧城(改造)。因为,没有新区的开发,就没有旧城改造的房源和资金。”
实践证明了这种想法的远见性。1988年,仓山区决定改造仓前路洪水淹没区时,有关方面算了一笔帐:加上建房、搬迁等,各项费用为1300万元,而算上政府拨款等,资金只有550万元。仓山区要用自己的财力填平这一差额,就是什么都不办也需要15年。
于是,仓山区换了个思路,把旧城改造纳入商品经济轨道,改无偿安置拆迁户为有偿安置。这一设想的实施,主要落在仓山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肩上,他们以优惠价向拆迁户提供商品房,收回的资金用于改造工程。在区政府的直接领导下,他们以最快的速度完成了拆迁,建起了美丽的沿江公园和宽敞的马路。搬迁户从破旧的木板房搬进了生活设施配套的新村,人均居住面积从拆迁前的6.2平方米上升到9.5平方米,居住条件大大改善。
(三)
房地产业,对大多数人来说是陌生的,而事实上,它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已开始扮演日益重要的角色。它为城市创造了大量有形财富,还为财政提供了积累。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叶庆历告诉我们,他们公司每年上交1500万元左右,人称“福州第二财政局”。
除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房地产开发的社会效益也很可观,能使城市整体规划得到很好的实施。据介绍,1980年以来,广州房地产业仅为城市基础设施和学校建设,就提供了7亿余元资金。广州天河体育中心总投资为7.2亿元,有4亿元是通过房地产经营的办法解决的。此外,每个城市的开发公司每年还要向政府无偿或低价提供相当数量的解困房,为住房特困户排忧解难。
在当今经济发达的国家中,房地产业是经济的支柱产业。新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满打满算,也不过10年光景,就已发展到拥有7000多企事业单位、240余万职工、年产值近500亿元,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可或缺的角色。
当然,房地产业的发展与经济发展的水平有密切联系,一个消费水平很低的市场无法孕育出发达的房地产业。没有土地有偿使用、房屋商品化、住房制度改革三大改革政策的背景,房地产业的发展也是不可想象的。但是,房地产业并不是消极地适应经济水平,福州、厦门、广州等城市的实践说明,它的发展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可以增强人们商品经济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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