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9阅读
  • 0回复

扩大自主权 改善外部环境 山西采取措施搞活大中型企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5-11
第1版(要闻)
专栏:

  扩大自主权 改善外部环境
 山西采取措施搞活大中型企业
本报太原电 记者王艾生报道:山西省委、省政府日前公布《关于进一步搞活大中型企业的若干措施》。这26条措施的特点是用好国家和省已经颁布的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增强企业活力的政策,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能力。
山西省的国营大中型企业,70%以上是煤炭、电力、化工等能源原材料工业,由于受外部环境以及全国市场变化的约束较大,不少企业受“三角债”之累,包袱沉重,步履艰难。山西省委和省政府提出搞活大中型企业的措施规定,新的一轮承包中,企业上交利润可采取“包死基数,超收分成,超收部分企业多留”、“包死基数,确定递增比例,超收全留”、“包死基数,超收全留”的办法,给企业更多的自主自决权。在国家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改造任务重的企业,贷款实行差别利率和低息,允许发行一定数量的债券。对一些行业,允许从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流动资金或技术开发费,使企业有较多的资金扩大再生产。
山西省委、省政府改善宏观调控机制,为企业发展创造较好的外部环境。凡国家不能按合同规定期的时间收购、调拨指令性计划产品,允许生产企业自销。除国务院规定由价格部门和主管部门控制价格以外,企业有权自行确定产品价格和劳务价格。
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进一步发展企业集团,促进优势企业同长期亏损、产品落后、停产半停产企业,实行联合与兼并。促进企业集团向资产经营一体化发展,实行产、供、销、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新型企业组织形式。试行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股份制。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