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0阅读
  • 0回复

奉献者光荣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5-11
第1版(要闻)
专栏:

  奉献者光荣
本报评论员
天津市和平区的群众自发组织的“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扶困解难,敬老爱幼,为社会主义的“两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是开展社区服务的好形式。
社区服务是一项有助于社会安定和进步的群众活动。随着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迅速发展,城市里开始出现“家庭小型化,住房单元化,人口老龄化,家务劳动社会化”的趋势。但是,我们国家的经济底子仍然不厚。居民特别是孤老户、残疾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上的许多不便,需要群众和政府一齐努力,发扬“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开展互帮互助的社区服务,才能得到比较圆满的解决。“志愿者协会”的出现和发展,适应了这个需要。
和平区的“志愿者协会”为什么能够发展壮大?
首先在于它有明确的服务性质和宗旨,充分发挥了社会主义优越性,体现了我们这个社会的政治优势。在“一切向钱看”的资本主义社会里,义务劳动、忘我奉献要形成社会风尚是不可想象的。在那种社会里,道德信条只能是“人人为自己,上帝为大家”。我们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社会,广大人民有着共同的目标、共同的利益,因而需要也能够把无产阶级集体主义当作社会道德的基本原则。正因为如此,社区服务的性质和志愿奉献的宗旨一旦为群众所理解,奉献活动就会形成无比壮观的场面,并取得丰硕的成果。
第二,它强调了党员和干部的带头作用,要求和督促党员、干部成为“最大的志愿者”。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大公无私”的共产主义道德不可能成为每一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但是,对于共产党员和人民公仆来说,它是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和平区正是党员和干部在社区服务中当模范,用行动影响、引导和组织群众,才使社区服务从“守望相助”走向更大的范围和更高的水平,形成改善社会风气、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巨大力量。党风和干部作风是社会风气的“青萍之末”。党员和干部的思想觉悟和实际表现如果落在群众后面,再好的群众活动也很难持久,更难发展。
第三,它重视建设社会激励机制。志愿者的义务是奉献,权利是什么?应该是得到社会的表彰、奖赏和崇尚。这个权利,志愿者们当然是不会去争的。但是,党组织、政府部门和群众组织必须维护他们的权利,通过肯定、表彰和奖赏,让无名英雄有名,使“奉献者光荣,自私者羞愧,损人者可耻”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在我们这个社会,奉献者什么时候都是不会少的,但是要让奉献者成为亿万大军,就需要花大力建设完善的激励机制。
这些年来,有些人有意无意宣扬“经济进步必然伴随道德退步”,许多事实已经证明只要我们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大力开展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道德就不会成为金钱的俘虏。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之一是共同富裕,这就决定了经济发展必然促进“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主义人际关系,而且决定经济发展对这种人际关系有依赖性。50年代,当我国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的同时,“一人有难,八方支援”也蔚然成风,就是实例。一些地方出现的社会风气方面的严重问题正是提醒我们要注意纠正工作中的失误,一时一刻也不能忽视精神文明建设。
和平区的“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为党和政府分了忧,为人民群众解了愁,推进了社会稳定和发展。如果各级领导者都善于发现和支持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先进事物、先进经验,带头实践,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和参与,那么,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自觉的奉献者一定会越来越多,社会风气一定会越来越好。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