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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合法权益 公正解决纠纷 各级法院加强经济审判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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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5-1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维护合法权益 公正解决纠纷
 各级法院加强经济审判工作
本报讯 记者龚永泉从最近在南京举行的第二次全国经济审判工作会议上获悉:自1984年第一次工作会议之后,各级人民法院普遍建立了经济审判庭,大力加强了经济审判工作,经济审判队伍不断充实,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经济审判体系。
7年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审理近300万件各类经济纠纷案件,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发挥了经济审判工作的职能作用。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流通领域的法制秩序。7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经济合同纠纷案件241万多件,其中数量最多的是工矿产品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纠纷案件。
——配合治理整顿,妥善处理遗留的善后问题。近几年,各地人民法院办理清理整顿公司遗留的债务清偿案件、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整顿建筑行业秩序引起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金融部门在贯彻财政金融双紧方针中回收逾期贷款案件,都取得显著成效。
——调节承包双方的权益,巩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7年间,各级人民法院审结农村承包合同纠纷案件15万多件,除妥善处理土地、山林、鱼塘等承包纠纷外,还解决了一批乡镇企业、水利、农业技术承包等纠纷。
——公正解决涉外经济纠纷,促进对外开放。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涉外经济纠纷案件1738件,行使了国家的司法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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