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8阅读
  • 0回复

寓教于审 稳定社会 北京东城区法院挽救失足青少年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5-1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寓教于审 稳定社会
 北京东城区法院挽救失足青少年
本报讯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寓教于审、稳定社会”的方针,热心挽救失足青少年,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这家法院对失足青少年坚持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他们选拔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热心未成年人教育的女审判员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前做好特别调查,了解失足青少年的性格、经历和环境等因素,有无成年的教唆者和其他共犯,为法庭的审理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过程中,这家法院注意发挥家长及社会有关方面的作用,共同做好被告人的转化工作。他们除了严格依法进行各项诉讼活动外,还在审判方式、方法及内容上做了改进。
今年上半年判处的24名未成年犯,其中18名得到从轻处罚,5名减轻处罚,1名免予刑事处分。对于已判刑的未成年犯,他们认真做好帮教工作,巩固教育成果。                  
  (王丽萍 袁建达)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