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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表彰11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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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2-1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司法部表彰11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本报讯 新华社记者石朝旭、本报记者张志业报道:司法部近日在北京召开大会,表彰11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赞扬他们对现行律师体制进行大胆改革、勇于实践的精神。这11家合作制律师事务所是: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天津市东方律师事务所、哈尔滨市北方律师事务所、河北邯郸市经济律师事务所、江苏常州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内蒙古牙克石市合作律师事务所、辽宁大连市联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市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上海恒信律师事务所、山东烟台市平和律师事务所、浙江温州市第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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