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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身之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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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5-12
第8版(副刊)
专栏:

  文身之类
谢逸
近几年来,有人看到一些老外身刺花纹,出于好奇或是糊涂崇拜,就以为很好很美,且不管青红皂白,也如法炮制起来,但好在哪里美在何方,自己也莫名其妙。
文身这玩艺儿,外国有,我国也有。翻翻《水浒》,当史进弄棍耍刀之时,一脱衣衫,便露出身上的九条龙纹,人们对他颇为赏识,江湖上给他取了个“九纹龙”的绰号。史进虽是小说中人,但也反映了当时人们喜爱文身的习俗。
此事并非偶然出现,而是源远流长。《墨子·公孟篇》说:“越王勾践剪发文身。”可见在春秋战国时就已风行,当时越族人举行成年仪式就身刺龙蛇,大概是出于图腾意识,表示不忘祖宗。但文身之意不仅在此,《汉书·地理志》说:“苍梧、郁林、合浦……文身断发,以避蛟龙之害。”《淮南子·原道训》也有注云:“文身……为蛟龙之状以入水,蛟龙不害也。”由此可见,南海沿岸渔民从前身刺龙纹,完全是为了自卫,倒不在乎什么好看不好看。
到了后来便不相同,有些地方发展到多是妇女文身,男子则否。而纹形也多种多样,有的像兽牙,有的像雷电,有的只是符号图案。刻上纹形,表示少女美丽姣好,且已发育成人,可以出嫁了。而另外有的地方又多是男子文身,也是表示俊美成年之意,到了娶妻年龄而身无图形,就被耻笑为不是男子汉,也得不到少女的喜爱。风习如此,因而成年时就由父母礼聘技师到家文身,每次只文一小部,待等伤痕愈合后再文别部。过去我们只知道妇女缠足时很痛苦,看来文身之痛实不下于缠足。用无比的痛苦去换取所谓“美”,实在不高妙。
世间事物很是复杂,不是想象的那样单纯,有时美中有丑、丑中有美、美丑并存。谬误常常站在真理旁边,“好看”过了一步就变成“难看”。有的还模模糊糊,美丑不分呢。普列汉诺夫在《艺术论》中举出:过去非洲各族妇女手上带起铁圈便以为美,带得越重就越美。巴德卡族人以为拔去上门牙最是好看,有的妇女上唇穿孔带着金属大圈,也被认为最俊,等等。想想看,假如今天还有人这么打扮,不是难看得要死么?走上街去,也非被取笑不可。真正的美,大抵是不失本色,朴素整洁,不过分粉饰,不矫揉造作,就是难得的美。
文身不美,不宜提倡,而且应该反对。从文身之类的事可悟出一些道理,我们在“拿来”的时候,应该辨别一下,是黑乌鸦还是白天鹅?不要以为外国的一切都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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