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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性社团首批发证仪式举行 崔乃夫要求各类社团尽快申请登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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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5-15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性社团首批发证仪式举行
崔乃夫要求各类社团尽快申请登记
本报北京5月15日讯 记者王标报道:民政部今天上午举行了全国性社会团体首批发证仪式。中国教育学会、中国信息学会、中国重型机械工业协会、中国佛教协会等83个全国性社团领取了《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向首批获证社团致辞祝贺。他希望各类社团坚决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接受社团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的依法管理和业务指导,遵循各自的章程积极开展活动。
国务院法制局局长孙琬钟出席了发证仪式并致辞祝贺。
又讯 民政部部长崔乃夫今天强调,经国务院统一部署,民政部于1990年6月开始对全国社会团体进行了清理整顿和复查登记工作。各类社团在1991年6月30日以前,在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条件下,必须到民政部申请登记并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原由内务部发过证的社会团体也必须办理换证手续。
他强调:“我们将通过复查,根据社会团体的不同情况,分别给予登记、暂缓登记、合并、不予登记、命令解散或依法取缔等处理。逾期未提出申请登记的社会团体,将视为自动解散,不再予以受理,并限期停止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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