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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销之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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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5-17
第2版(经济)
专栏:经济生活纵横谈

  展销之忧
本报记者 张锦力
如今,展销会多。只要在街上转转,大大小小的展销会标牌就会映入眼帘;翻开报纸、打开电视机,各种展销广告扑面而来。许多展销会奉献给人们耳目一新的消费品,把市场和消费信息反馈给企业,成为生产和消费不可缺少的一个窗口。
然而,展销会并不都尽如人意。在那五光十色的世界里,发生着一些鲜为人知的事情。
厂家的哭诉
4月28日,一个正在北京举办的妇女儿童用品展销会,忽然接到主办单位的通知:展销明日起停止。许多参展的厂家感到震惊。
第二天,记者采访了正在展厅里收拾东西的江苏南通一家工厂姓周的等同志。据他们讲,原来是京津两地参展个体户联合上告搅黄了这次展销会。原因是主办单位与参展厂家所签合同中,答应负责广告宣传,并保证每天达到1万人次以上的客流量。但是主办单位并没有按约进行宣传,每天客流量不足4000人,而参展销售人员却达1000多人。参展的个体户们愤怒了。
“个体户抬腿走了,可把我们这些外地来的厂家坑苦了。”周同志含着眼泪对记者哭诉:“这次来京,辛苦不说,光费用就花掉6000多元,而销售收入还不足1000元,回去让我怎么向全厂的职工交待呀!”
一些展销会的主办者往往事前百般承诺,事后无理违约,厂家到时已进退两难,只好“哑巴吃黄连”。
正在参加一个卫生、保健用品展销会的吉林某厂小刘告诉记者,去年一年他们参加了近30个展销会,花销高达20万元。这还不算,常常几个展销会同时参展,有的厂领导还亲自参加,展销过后,拉广告的、出书的也接踵而来,企业难于招架。
消费者的怨言
有些展销会尽管做了不少广告宣传,却仍是门庭冷落车马稀,而且顾客们大都是看多买少。他们对某些展销会的评价是:“有名无实”、“上当”。
一位前来妇女儿童用品展销会退票的中年妇女对记者说:“这次展销没看上也好,省得失望。今年我转了几个展销会,没一个让人满意的,广告吹得挺玄乎,什么名特优新、精品、优惠呀!实际一看根本不是那么回事,不少厂家没把好产品拿到展销会上来,想借机推销积压品。”
在北京举办的一个家具展销会上,记者碰到一位前来退货的小伙子。他在展销会上买了一套组合柜,搬回家不到一个星期,油漆就多处起皮,门也变形关不上了。他气愤地说:有些主办单位只顾赚钱,不管什么厂家什么产品,只要交钱就让参展。现在确有一些厂家和个体户利用展销会销售伪劣低质产品,展销会一完他们远走高飞,消费者却叫苦不迭。
企业为啥还要来
在北京市朝阳区举行的一次企业座谈会上,一位厂长把“展销滥”与“协会滥”、“出书滥”并列为企业害怕的“三滥”。可是为什么许多企业却一次次地参加展销会呢?
“并不是所有的展销会都是企业自愿参加的。这次展销,我们并不想来,但碍于上级领导部门有指令,不敢不来。”这是记者最近在一个购物节上听到的一家鞋厂副厂长的回答。
现在,一些操持展销会者往往采取或是与某些政府部门联办,或是请某些企业主管机关发文,在政企还没有完全分开的今天,企业怎敢不来,往往还得厂长亲自带队以示重视。
一位曾参与组织展销的朋友曾向记者透露一个比行政摊派参展更妙的绝招:展销加评优。据他讲这一招次次都灵。一些没有名气的企业为了弄个优质称号,不惜血本往里挤,而名优品厂家则不敢不来,他们怕不参加展销,评不上优,给消费者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良印象。
“展销专业户”的油水
一些单位和个人热衷于办展销会,是因为办展销大有赚头。在一些常办展销的人中流行着这样的经验:“一请领导、名人剪彩,二找上级发文,三拉企业出钱,保你办展销发财。”
记者听说,有一个展销会共设参展摊位400多个,平均每摊收费1000多元,总收入高达70多万元,除去场地租金、各项其它开支及交税,主办单位至少可净赚三四十万元。
展销组织者个人收入如何?有人私下透露,各种名目的费用、提成加在一起可占展销费总收入的10%—30%。有的人参与组织一次展销会就可成为万元户。难怪一些拉歌星走穴的“穴头”,拉广告的“专家”,现在又成了办展销的“专业户”。
治治展销中的“乱”
尽管目前的展销会有种种不如人意的地方,但大多数参展厂家及消费者对展销这种形式还是欢迎的,展销情况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作为评优的依据。但要维护展销会的声誉,治治展销中的“乱”。为此,一些企业、消费者建议:
实行严格的办展销审核批准手续。现在不管什么单位,只要拉上一家有展销许可证的单位做幌子,就可以插手办展销,展销怎能不泛滥成灾。那些只为捞一把的主办单位管理往往最混乱,对厂家、对消费者也最不负责。
坚持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应通过上级主管部门下文摊派,更不能通过评优等方式变相摊派。一些厂长认为,随便一张小报、一家公司、一个协会就能搞全国性评优,这太不严肃了。全国性评优应由国家指定权威部门,定期举行,而且评优过程要实行公开化、制度化。对那些借展销之机欺骗参展厂家,损害消费者利益,中饱私囊的主办者必须严厉处罚。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必要的法规,加强对展销活动的管理监督。展销的商品要保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不许损害消费者利益。展销会的收费、利润分配也应有相应的制度规定,做到公平合理,堵塞漏洞。对那些损害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的展销活动,企业和消费者应当予以抵制和揭露,舆论机关也应对其加强监督。兴利除弊,才能把展销会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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