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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反腐防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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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5-21
第5版(理论)
专栏: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反腐防腐
中共山西省委书记 王茂林
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也是反腐防腐之本。曾几何时,一些顽固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把我们党内和政府机关中存在的某些消极腐败现象归咎于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的领导,宣扬社会主义公有制不足以养廉,共产党的领导不足以治腐,只有抛弃四项基本原则,在中国实行资本主义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腐败问题。他们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蛊惑人心,以此来达到他们的政治目的——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颠覆社会主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这大是大非的政治性、原则性问题面前,我们不仅要对这些言论给予有力的批驳,而且要对腐败的根源问题作出明确的回答。
社会主义是根治腐败的必由之路。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从根本上消除了腐败产生的经济根源,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也从根本上保证了国家公务人员的廉洁本色。我们丝毫不否认社会主义国家也存在腐败现象,但这并不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本身造成的,而恰恰是旧社会的污毒尚存,社会主义制度尚不完善的结果,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日臻完善,腐败最终会消除。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我们为社会主义奋斗,不但是因为社会主义有条件比资本主义更快地发展生产力,而且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资本主义和其他剥削制度所必然产生的种种贪婪、腐败和不公正现象。”
腐败是私有制的伴生物,这就决定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剥削阶级社会是不可能解决腐败问题的。中国封建社会虽然出现过诸如“贞观之治”的清明盛世,也出现过像包拯、海瑞那样的清官廉吏,但封建统治阶级的阶级本性决定了它不可能真正实现吏治清廉。
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为了巩固其统治地位,不仅制定了大量防腐治腐的法规、制度,而且还采取了一系列严厉的惩腐措施。尽管如此,现代资本主义国家虽然度过了发展初期最腐败的阶段,但它们本身所固有的“官场病”并没有从根本上克服,行贿受贿、贪污腐化之风依然盛行。这同样是由资产阶级的阶级本性决定的,是不可能被克服的。
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从根本上改变了封建社会和国民党时期贪官污吏横行的状况,建立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廉洁政府。40年来,党和国家机关的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是廉洁奉公的,是经得起执政和改革开放考验的。这一点是任何剥削阶级政府所无法比拟的。
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虽然并没有根绝腐败现象,但已避免了旧社会的本质性腐败。从中国与第三世界其它国家的横向比较看,一些国家在开国后都倍受政治腐败的干扰,腐败问题成为这些国家政治动荡、政府换班的基本因素。而正因为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才避免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其它国家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大规模腐败。这说明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相当大的养廉性。搞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无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国家的政治状况,想使社会主义中国步其后尘,实在是荒谬透顶。社会主义中国虽不是一片一尘不染的净土,但比人欲横流、铜臭难闻的资本主义社会要干净得多。
我这样讲,并不是说我们要忽视和低估党和政府某些工作人员存在的腐败现象的严重性,而意在阐明现在存在的某些腐败问题并不是我们党所固有的。党和政府的某些工作人员所存在的腐败问题是由于他们经不起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受到资产阶级腐朽思想侵蚀,沾染了个人主义等恶习造成的。必须看到,尽管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清除了一批腐败分子,但这个问题还解决得不尽如人意,对此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认识。
坚持党的领导是搞好廉政建设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她高度集中地体现了中国工人阶级的一切优点和特征。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实践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因而她有保持廉洁、克服腐败的强大的内在动力,能够去腐生新。同时,她始终如一地领导全党和全国人民同各种腐败行为进行坚持不懈的斗争。而任何一个资产阶级政党都不可能代表本国人民的全体意志,它们只是一个或几个利益群体的代表者,这种利益代表的狭隘性从根本上决定了它们只能是立党为私、执政为己,不可能实现廉洁政治。
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虽然也出现过像刘青山、张子善这样的腐败分子,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期,党内腐败现象有所加剧,但就整体而言,我们党的主流是好的,健康力量是占主导地位的,我们的党是一个清正廉洁的党,是反腐败的主导力量。对于党内出现的腐败现象,我们党完全有能力依靠自身的力量去克服。中国共产党时刻注意同党内腐败现象作斗争,特别是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把廉政建设作为施政纲领的重要内容,反腐败斗争在短时间里取得了明显成效,深得全国人民赞誉。实践证明,我们党是能够经得起执政和改革开放考验的。那种抓住目前党内存在的某些腐败现象来否定党的领导的企图,完全是徒劳的。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实现廉洁政治的基本保障。在我国,廉政建设不仅要坚持党的领导,而且必须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因此,必须依靠完备的法律、法规来反腐防腐,从制度上保证党和国家公职人员的廉洁。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廉政建设的基本指针。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素质,是搞好廉政建设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毛泽东都对廉政建设作过系统的、科学的论述,是我们党搞好廉政建设的理论法宝和行动指南。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他们对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论述,对于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增强党性,提高辨别是非和抵制剥削阶级思想侵蚀的能力;对于保持党政机关及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是至关重要的。因此,要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学习邓小平同志和其他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著作,学习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从而增强反对腐败、保持廉洁的观念,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增强公仆意识,自觉抵制剥削阶级思想的侵蚀,过好用权关、金钱关、家庭关、人情关、监督关、用人关,在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面前,保持共产党人的纯洁性,把我们党的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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