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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扶贫贷款收回率百分之百 全县扶贫资金保持良性循环 陈俊生要求推广这一经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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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5-22
第2版(经济)
专栏:

  蒙阴扶贫贷款收回率百分之百
全县扶贫资金保持良性循环 陈俊生要求推广这一经验
本报讯 扶贫贷款回收一直是信贷扶贫工作的难点。但山东蒙阴县农业银行“七五”期间发放的扶贫专项贴息贷款,到期的已全部收回。国务委员陈俊生日前在了解了蒙阴县的做法后,对这个县的经验给予了高度评价,要求在全国推广蒙阴经验。
蒙阴县地处沂蒙山区腹地,是国务院公布的重点贫困县之一。1986年以来,国家先后安排扶贫专项贴息贷款1760万元,到1990年部分贷款陆续到期。为切实做好扶贫专项贴息贷款的收回工作,蒙阴县农业银行周密组织,积极工作,到1990年底,已收回到期扶贫专项贴息贷款306万元,到期收回率达100%,使扶贫资金保持了良性循环。
蒙阴县农行在贷款回收工作中,针对贫困地区群众商品意识和信用观念较淡薄的特点,进行宣传教育。让群众明确扶贫贷款不是救济款,不是用于解决生活暂时困难的消费基金,而是国家支持贫困村、户生产的信贷资金,是有偿有息的;明确收回到期扶贫贷款,是为了继续周转使用,明确发放扶贫贷款是扶贫工作,收回贷款也是扶贫工作,它不仅仅是银行部门的责任,也是地方党政、有关部门和各级扶贫工作组的共同责任。通过宣传使贷款的性质家喻户晓,去年底到期的156.8万元种养业贷款,不到10天就全部收回。
蒙阴县农行还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了一整套“以贷促收,以收定贷,收放挂钩”的收贷管理办法。一是实行新增贷款额度分配与收回到期贷款挂钩。对于扶贫贷款使用效果好、能够按时归还到期贷款的乡镇,在安排次年贷款额度时优先予以考虑。对于当年到期扶贫贷款未收回的,在次年同额扣减乡镇新增扶贫贷款指标。二是实行周转再贷比例与到期贷款收回率挂钩,按收回率的高低核定各乡镇周转使用的比例。三是强化责任制。当地党政部门大力支持,也是该县收贷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原因。      (农萱 钟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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