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1阅读
  • 0回复

中央私营企业局 改为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2-03
第2版()
专栏:

中央私营企业局
改为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央私营企业局原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管理私营企业的机构,最近由于工作上的需要,经决定前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中央技术管理局之度量衡处及发明审定处,中央人民政府重工业部之矿业处、燃料工业部之省市私营企业组都划归该局领导。这样该局的工作任务已不限于私营企业之管理,因此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了将该局名称改为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凡是省辖市以上工商局及省工业厅、商业厅,除受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外,有关工商行政工作,并受该局指导。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