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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监督职责 维护法律尊严 刑事检察工作取得巨大成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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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6-06
第2版(要闻)
专栏:

  履行监督职责 维护法律尊严
 刑事检察工作取得巨大成就
新华社北京6月6日电 第二次全国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今天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运用刑事检察职能继续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深入进行反贪污、贿赂犯罪斗争仍是今后刑事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
会议总结了近3年来全国刑事检察工作的成就和经验,认为近年来我国刑事检察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加强法制,保卫和促进改革、开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厅厅长张凤阁在会上所作的报告中说,全国刑检部门还通过办案开展了大量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每年提出检察建议约2万件以上,考察帮教免诉人员约1万名。
张凤阁指出,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高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水平,一直是刑事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目标。
1988年至1990年,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13.8万多人,追捕2.6万多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万多件次。各级刑检部门还着重抓了纠正判决(裁定)错误,以及纠正审判活动违法现象的工作。3年中,提出抗诉4800多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7300多件次,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
来自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机关刑检部门的负责人及中央各有关单位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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