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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男儿也是“半边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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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6-06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人口与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男儿也是“半边天”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 邬沧萍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在婚姻法中也有此项条文。这说明计划生育男方有责,实行起来还特别需要男方的合作和主动。我国计划生育的国策不是权宜之计,它要求夫妻双方坚持节育长达20多年,这就更需要双方相互间的理解和谅解。
从宏观看,男子承担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有两个特殊重要性。一是我国男性育龄人群比育龄妇女多,不仅育龄人口性别比高,而且男性的生育能力期长。我国男女育龄人群合计占全部人口的60%,如果实行计划生育不仅有妇女“半边天”、还有男子“半边天”的积极参与,就更有利于推动计划生育的开展;二是我国各级国家机关、党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中,近90%是男子。加之我国农村男子的文化程度一般都高于妇女。这就决定了男子对计划生育国策应当理解更深,对推动全社会开展计划生育的作用更大。计划生育千难万难,只要领导重视就不难,如果能以身作则,身教就胜于言教。相反地,占基层领导层90%的男性如果对计划生育不闻不问,又不能以身作则,群众性的计划生育就会群龙无首,困难重重。如果基层领导和干部甚至违纪超生,就会上行下效,那些地区或单位的人口生育就会放任自流。因此,加强对农村基层领导和干部的教育就具有决定性的意义。1990年在四川省古蔺县,一次查处了188名违纪超生党员、干部和职工,在全省引起了震动,就是发人深省的事例。
举世公认,我国控制人口增长是世界上最成功的国家之一,这是全国人民十多年来共同努力的结果,应该承认,在这项成果的后面,广大妇女承受了最重的压力,也作了最多的牺牲。我国广大妇女表现出的历史责任感令人敬佩。
由于习惯势力等原因,我国广大农村只把妇女作为计划生育工作和宣传教育的对象,似乎抓了妇女这“半边天”,问题就能迎刃而解,这实际上把控制人口增长的压力都加在妇女身上。这样,天下第一难的工作,就落在基层广大妇女干部、计划生育、妇幼保健和医务工作战线的女同志肩上。难道基层男干部在计划生育上就完全无能为力吗?
我国已婚育龄妇女采取节育措施的比例达到70%,已同发达国家不相上下。然而采取避孕措施的结构,却有很大不同。根据1988年全国生育节育抽样调查,放置宫内避孕器的占41.5%,女性绝育的占38.24%,口服避孕药占5%。仅此三项就占85%,都是由妇女承受的。而城乡男性绝育者还不到11%,使用男性避孕套的占2.65%,在农村甚至只占5‰,至于要求男性主动承担义务的那些传统避孕方法,如节欲、安全期和体外排精等就更少了。我国男性在避孕措施方面承担的义务,大大少于许多发达国家的男子。例如,目前发达国家使用避孕套的占13%,日本、英国70年代分别高达50%和40%;北欧一些国家也在30—40%之间;美国采取绝育措施者迅速增长,前几年人数已达到1000万,在美国白人绝育者中男女各占一半;到现在不少欧洲国家用传统避孕措施仍占30—50%。就是同发展中国家相比,我国男子在节制生育上所承担的义务也是偏轻的。然而,众所周知,由于种种原因出现的避孕失败所产生的后果,却完全是由妇女来承担的。
在人类社会中,妇女要经受怀孕和分娩的艰辛,作为母亲,生育后抚育子女和家务的负担也比男子重,这是不可否认的。在旧社会有的妇女甚至视生育为“鬼门关”。广大妇女是最懂得多胎生育直接给她们带来的身心健康和事业上的困苦。因而在现代社会,节育是广大妇女的内在要求。20年代,山额夫人为了使妇女从多育中得到解放,冒着坐牢的危险,在全球奔走宣传,公开倡导节制生育。她这一行动受到妇女的赞誉和响应,她创建的国际计划生育协会已成为当今世界上拥有会员人数仅次于国际红十字会的第二大民间组织。这正反映了妇女的心声。然而我国今天仍有许多农村妇女,不能充分享受计划生育这种权利,违心地多次怀孕。其中有不少情况是她们迫于社会传宗接代的习惯势力和丈夫施加的压力。如果农村育龄男子能更多地理解计划生育和自觉承担义务,许多妇女的多育和人工流产是可以大大减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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