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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顺有检举的反革命犯宋郁德已被处死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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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2-05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张顺有检举的反革命犯宋郁德已被处死刑
编者按:前察哈尔省阳高县人民法院院长郑广和阳高县公安局局长李恒文,于十一月二十六日联名写了一封信给张顺有。今把原信刊载如下:
张顺有同志:你为了检举反革命分子宋郁德,曾经不辞辛苦地奔走了前察哈尔、绥远、山西三省,共走了二十七个机关,行程一万五千多里,费时将近半年。这不但使你花了许多钱,而且使你耽误了生产。你所走过的机关,绝大部分不但不支持你,反而用官僚主义态度对付你,使你受到重重阻难。特别当你到阳高县时,我们更错误地把你扣押了两个钟头。在这种情况下,你不但没有灰心,你的意志更加坚强起来,竟而变卖衣服作为路费,最后到中共中央华北局控告,终于见了青天,伸了冤。
在这次司法改革运动中,我们对所犯错误又深刻地作了检查。阳高县人民法院和县公安局全体工作人员都进一步认识了这一事件的严重性,痛切地接受了这一教训。
现在,我们告诉你:反革命分子宋郁德已由阳高县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经前察哈尔省人民政府主席批准,并于十一月二十六日被枪决了。你知道这消息后,一定是高兴的。
我们枪决这个反革命分子后,群众一致反映:
“张顺有为了检举这个坏家伙,千辛万苦,遭遇了许多阻难,今天终于达到目的了,终于给咱们除了害。”有的还说:“张顺有这种不向困难低头,坚持真理的精神,值得学习!”
我们特向你致敬,祝你努力生产。
前察哈尔省 阳高县人民法院院长 郑广 阳高县公安局局长李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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