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酃县人民法院司法人员陈咸章竟维护封建婚姻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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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12-05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酃县人民法院司法人员陈咸章竟维护封建婚姻制度
编辑同志:湖南酃县一区妇女谭端秀幼时即由父母包办和王云文结婚。婚后,夫妻毫无感情。谭端秀精神上极为痛苦,但又不敢提出离婚。解放后,她的觉悟逐渐提高,迫切要求从封建婚姻枷锁下解放出来。她向酃县人民法院提出和王云文离婚的要求时,该院承办人陈咸章(旧司法人员)竟认为谭端秀不守“妇道”、“伤害了社会风化”,深怕“婚姻自由”会“天下大乱”。陈为了“惩一儆百”,非法把谭端秀扣押了四十七天;还以“没有对女儿进行家教”的“罪”名,把谭端秀的母亲也扣押了几天。最后要谭端秀的母亲具结承认:“自己对女儿没有进行家教”,以致女儿和别的男人发生“腐化”行为,违反了“礼教”。结果,当然谭端秀还是没有被判决离婚。
我认为谭端秀反抗反动的“三从四德”、“家教”而争取婚姻自由的行为,完全是正义的、合法的。陈咸章的维护封建婚姻制度、侵犯人权的行为是令人绝对不能容忍的。我希望陈咸章在这次司法改革运动中,严格地检查旧法观点、旧司法作风,痛切改造,并向谭端秀母女公开道歉,以挽回党和人民政府在政治上所受到的损失。张嵩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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