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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国务院增强大中企业活力通知精神 十一项政策措施正在落实 中央经济综合部门陆续制定实施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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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6-08
第1版(要闻)
专栏:

  贯彻国务院增强大中企业活力通知精神
 十一项政策措施正在落实
中央经济综合部门陆续制定实施方案
据新华社北京6月8日电 (记者徐耀中、吴士深)记者从国务院生产委员会了解到,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的通知精神,中央各有关经济综合部门目前已经或正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做好协调工作,狠抓落实,力求使搞活企业的11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实到国营大中型企业。
国务院生产委副主任李祥林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增强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的通知,受到各地区、各部门的普遍欢迎,进一步增强了搞活企业的信心。通知明确的11项政策措施有的已在贯彻之中,并取得一定的效果。国务院关于降价销售部分积压的商品和物资的决定已经实施,收回的占压资金大部分将用于技术改造。治理“三乱”问题,国务院为此发出专门通知,并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一些地区、部门已决定取消增加企业负担的不合理收费项目,并从严掌握检查、评比的次数。企业呼吁多时的降低银行贷款利率现已作调整,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企业利息负担。从去年初开始试行的企业“双保”工作取得了成效。今年一季度全国234户“双保”企业生产和销售同步增长。
据介绍,国务院通知中最令企业关注的提高折旧率、增加技改投入、增加自有流动资金等,正在抓紧落实。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务院生产委员会近日已发出《关于下达实行加速折旧的部分大中型骨干企业名单的通知》,决定对896家经济效益较好的中央、地方企业产品生产线上使用的机器设备折旧年限加速10%至30%,增提折旧基金约30亿元。对增加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的措施,国务院生产委正按照“中央的企业中央补、地方的企业地方补”的原则,抓紧做好协调工作。目前已初步选择了300多家企业,拟使这些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关于增加企业技术改造投入的实施方案也即将下发执行。授予外贸自主权和实行计划单列的企业及企业集团的名单已由主管部门提出,正待最后商定。
鉴于目前大中型企业仍深受“三角债”的困扰,国务院最近召开了总理办公会议,专门研究了进一步清理“三角债”工作。今后一段时间内,国家将集中精力进行“治本清源,综合治理”。国家计委、财政部、银行、物资部等部门正在研究采取打足基本建设投资、解决亏损问题等措施,堵住“三角债”源头;并对一些产品质次价高无销路、拖欠严重的企业停止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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