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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打击流氓犯罪团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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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6-0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坚决打击流氓犯罪团伙
本报评论员
哈尔滨市政法部门一举打掉5个流氓犯罪团伙,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它的意义不仅在于进一步稳定了哈尔滨的社会秩序,使这里的人民生活更加安定,保证这座边陲大城市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而且还在于,它所创造的经验,值得全国各地借鉴。
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生活的日益丰富多采,一些地方社会治安问题也变得复杂起来。那些地痞、流氓和某些屡教不改的刑满释放人员,纠集在一起,称霸一方,横行乡里,大耍淫威,无恶不作。哈尔滨市这次打掉的团伙头子宋永佳(绰号“桥四”)就自称“黄金龙”,说他是当年“上海滩上的许文强”。
流氓犯罪团伙大多都有以下特点:一,都有一定数量的不义之财,这些团伙的头目或钻了改革开放的空子,骗取钱财;或偷盗成性,大肆鲸吞国家财产,然后用他们手中的钱雇打手,寻保镖,买武器,建造黑窝,形成一股恶势力;二,作案手段都极其残忍,他们心黑手狠,动辄刀枪相见;三,千方百计地寻找保护伞,利用党和政府中的某些消极腐败现象,把极少数意志不坚定的干部以及执法人员拉下水,充当他们的后台。
这些流氓犯罪团伙正因为具有上述特点,所以危害极大。同这类团伙作斗争,是一项艰巨、复杂的任务。
打击流氓犯罪团伙,虽有一定难度,但从根本上说,主动权却完全掌握在我们手里。因为今天的中国已是人民的天下,政权掌握在人民手里,有强大的国家机器,有一支能克敌制胜的强大的公检法队伍。不管流氓犯罪团伙多么猖狂,都只能为非作歹一时,就像哈尔滨市的“桥四”一伙一样,当人民政权对其行使专政职能的时候,昔日不可一世的“桥四爷”马上变成了不堪一击的阶下囚!警告那些自以为了不起的恶势力的头目们:人民的天下是绝对不能让你们横行霸道的!
打击流氓犯罪团伙,必须发挥我们的政治优势。在我国,一切执法部门都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的,党和政府可以统一组织各部门协同作战,可以集中优势兵力,稳、准、狠地打击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集中力量办大事,不仅能体现在经济建设中,而且也可以体现在打击各种流氓犯罪活动上。
对于各类刑事犯罪分子,必须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必须像哈尔滨市那样“除恶务尽,一举全歼”,任何心慈手软以及麻痹大意都是不对的。希望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综合治理的各项方针、要求,通过各种有成效的工作切实地维护好社会治安,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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