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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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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6-10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探讨与研究

  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
最近,牡丹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通过对全市的一千零五十户国营企业和二千八百六十七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统计汇总,发现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着许多问题。
闲置资产逐年增加。国有资产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达一点七五亿元,占全市国有资产固定基金总值的百分之六点六七。
国有资产被随意处置。一九九○年全市减少固定资产四千一百零一点四万元。按规定经过国有资产管理局核批的仅有五百一十二点八万元。
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一是自一九八一年清产核资以来,对企业盘亏资产的审核及账面处理,没有统一的政策规定,形成部分国有资产有账无物。二是一些企业用违纪资金购置的资产不能入账,使这部分资产流失账外。三是部分单位将国有资产无偿交给下属集体企业使用,甚至通过报废等渠道转给集体企业,直接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国有资产补偿不足。一些企业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折旧基金,有的甚至将所提折旧基金用来缴纳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预算调节基金,有的用来购建职工住房。
企业效益低下与负债经营的矛盾越来越大,造成国有资产运营效益下降。
国有资产管理存在上述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不健全,政出多门,国有资产谁都管,责任不明。二是企业及企业主管部门产权观念模糊,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意识淡薄。个别企业为了完成承包指标出现了拚设备,变卖国有资产,不提折旧基金等短期行为。三是对企业经营效益的考核,没有同资产挂钩,忽视投入产出率,片面地追求产值、利润的绝对额。
为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其权益不受侵犯,建议国家尽快颁布国有资产管理法。各地也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先行制定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使国有资产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此外,还应自下而上地开展一次对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
          黑龙江牡丹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冯立兴
               牡丹江市委新闻中心 王增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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