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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复之要求检察机关 把“严打”深入开展下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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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6-10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刘复之要求检察机关
把“严打”深入开展下去
本报北京6月10日讯 新华社记者陈雁、本报记者毛磊报道: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今天要求,今后一段时间,检察机关要把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有节奏地深入开展下去。
在今天闭幕的第二次全国刑事检察工作会议上,刘复之提出,各地检察机关要注意从本地区社会治安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突出问题研究打击重点,积极参加专项打击斗争,配合政法各部门深入开展“扫黄”、“除六害”等专项斗争,坚决打击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的犯罪分子,以及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
刘复之特别强调要坚持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的政策,对那些罪行较轻、认罪态度较好的青少年,尤其是初犯、偶犯,应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根据犯罪情节,由家庭和社会进行帮教,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努力探索依靠社会和家庭管理、教育、改造青少年罪犯的新路子。
在谈到处理好打击与综合治理的关系时,刘复之指出,光靠打也不行,单一的打击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社会治安的严峻形势。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实现全面的综合治理。他要求检察机关除认真做好对各种犯罪的打击外,还要结合办案开展检察建议,做好对免诉人员的帮教考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同时要结合办案,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治安情况,掌握刑事犯罪的特点、规律,研究和提出预防犯罪的有效措施,当好党委的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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