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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副组长刘积斌强调 所有罚没收入不得提成分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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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6-15
第2版(经济)
专栏:

  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副组长刘积斌强调
所有罚没收入不得提成分成
据新华社北京6月15日电 (记者丁坚铭)财政部副部长、全国治理“三乱”领导小组副组长刘积斌日前强调,各级执法执罚部门依法查处的各项罚没收入,都不得搞提成分成,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据了解,自去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的决定》下发后,全国各地区和中央有关部门都开展了治理乱罚款的工作,目前,这项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据财政部初步统计,1990年全国各执法执罚部门上交国库的各项罚没收入57.3亿元,比上年增长29.7%。但时至今日,仍有少数执法单位和执罚人员,对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不理解,甚至有抵触情绪,致使一些执法部门、单位擅自截留、坐支应上交国库的罚没收入还没有纠正处理。有些地区或执法部门的部分领导还存在着不搞点罚没提成分成,就会影响执罚积极性的思想,因而至今尚未明文纠正自定的罚款提成分成办法,继续纵容下属执罚单位坐支罚没收入。
刘积斌在正在召开的全国治理“三乱”工作会议上指出,执罚机关、执罚人员是代表国家执法执罚的,是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执法执罚的,不是代表某个部门、某个单位执法执罚的。因此,对罚没财物必须坚决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和现行制度规定,所有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查处的罚没收入都应当作为国家收入上缴国库。执罚机关必须是罚款立法时规定的执罚机关,执罚人员也应当是合法执罚机关的合法执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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