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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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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6-17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工作
截至去年底,我省已建成和正在建设中的高层建筑达206幢,其中,没有一幢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火险隐患严重。
一些单位的施工图纸虽经消防部门审核,但施工中却擅自改变方案,使一些高层建筑中的自动灭火系统、安全疏散、消防给水、供电等不能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有的工程边施工边使用,未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便投入使用;许多高层建筑,大量采用可燃材料做吊顶;房间内铺地毯、贴壁纸,不防毒、防烟、防火,增加了火灾隐患。
已经投入使用的150余幢高层建筑中,没有一幢消防设施配套,大的设施且不说,仅防火门不密闭,电缆井、管道井不作防火分割,闭门器、事故照明、疏散指示标志、供电等问题都未能解决。有的单位消防用水和生活用水合用一台泵,根本无法保障火灾情况下的消防用水。
一些公用大楼、宾馆饭店、高层住宅,为了充分利用地盘,封死疏散通道,占用电梯间。有些单位还在楼梯中间安装了防盗门并加锁。一旦失火,将难以实施安全疏散。
高层建筑的火险隐患如此严重,而消防部门的警力、消防队(站)、特种车辆、器材装备却严重不足。目前,我省公安消防人员仅占全省总人口的万分之零点七八,大大低于万分之一的全国平均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消防队(站)的保护半径为2.5公里,而我省大多数消防队(站)的保护半径为十几甚至几十公里。这样的状况,根本无法控制高层建筑火灾。兰州市的南百大楼、工贸大厦、金城宾馆、滨河饭店等单位已相继发生过火警,幸未酿成大祸。这个问题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以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武警甘肃省消防总队 陈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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