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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工程论证始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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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2-18
第1版(要闻)
专栏:

  三峡工程论证始末
新华社记者 赵鹏 蒲立业
今年10月至11月间,全国政协、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派出专门团组,先后赴四川、湖北、湖南就长江三峡工程问题进行实地考察。这一消息发出后,受到海内外一些读者的关注。记者最近就三峡工程的论证问题,访问了长江三峡工程论证领导小组负责人。
    历史回顾
据介绍,三峡工程的研究,由来已久。如果从人们开始关心三峡河段的水资源算起,至今已70来年。
最早提出三峡工程设想的,首推中国民主革命的先驱孙中山先生。1919年,他在《实业计划》一文中,提出在三峡上“以闸堰其水,使舟得以溯流以行,而又可资其水力”。30年代和40年代,国民党政府和美国政府曾对三峡工程合作进行过勘测设计和研究工作。1945年,国民党政府资源委员会邀集有关单位组成三峡水力发电技术研究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曾讨论过三峡计划,包括航运、灌溉、库区淹没、人口迁移、肥料制造和库区测量等问题。
新中国成立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在地质、电力、交通等部门的协同下,开展了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编制和三峡工程的勘测设计研究。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都关心和过问长江流域规划和三峡工程建设问题。1953年,毛泽东在听取有关长江问题的汇报后,认为:“费了那么大的力量修支流水库,还达不到控制洪水的目的,为什么不集中在三峡卡住它呢?”1958年2月至3月间,周恩来率中央和地方有关负责人及中外专家100多人察勘了荆江大堤和三峡坝址,并在途中主持了讨论会议。1958年3月,党中央通过了《关于三峡水利枢纽和长江流域规划的意见》,提出对三峡工程要采取积极准备和论证充分可靠的方针。此后,对三峡工程的研究工作又持续了30年。1979年,规划单位建议坝址选在西陵峡的三斗坪。
1983年,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提出正常蓄水位150米的三峡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984年9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建议将正常蓄水位提高,以便万吨级船队能直达重庆港。国家计委、国家科委受国务院委托对三峡工程的水位进一步组织论证,取得一批成果。
在此期间,国内有关部门和关心三峡工程的人士对三峡工程建与不建,早建或晚建以及建设方案,提出了各种不同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此非常重视。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长江三峡工程论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进一步扩大对三峡工程的论证,重新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
    重新论证
党中央、国务院为了体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精神,决定由原水利电力部组织成立“三峡工程论证领导小组”,广泛组织各方面的专家,围绕各界提出的一些问题和新的建议,从技术上、经济上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得出有科学根据的结论,在此基础上重新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然后组建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可行性报告,提出审查意见并报请国务院审核。
原水利电力部在1986年成立三峡工程论证领导小组,对论证工作实行集体领导,在领导小组下设地质地震、枢纽建设物、水文、防洪、泥沙、航运、电力系统、机电设备、移民、生态与环境、综合规划与水位、施工、投资估算、综合经济评价共14个专家组,聘请国务院所属17个部门、单位,中科院所属的12个院所,28所高等院校和8个省市专业部门共40个专业的412位专家,全面开展三峡工程的论证工作。(⑴⑶)其中,中科院学部委员15人;教授、副教授66人;研究员、副研究员占38人;高级工程师251人,合计370人,占专家总数的89.8%。水利电力系统以外的专家213位,占51.7%。此外,还聘请特邀顾问21位。专家构成具有权威性和广泛性。
为了支持各专家组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委托有关高等学校、科研、勘测、设计等单位,承担试验、勘测、调查、计算、研究的任务。实际参加工作的达数千人。国家科委还组织了有关科技攻关项目。
论证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兴建三峡工程的必要性、技术上的可行性、水库移民安置、生态环境问题、经济上的合理性、三峡工程的建设方案和兴建时机等方面。重新论证工作始自1986年11月。三峡工程论证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论证的程序是先专题后综合,专题与综合交叉结合。各专家组首先审查各专题的基本资料,制定专题论证纲要,进行初步论证工作。在初步论证的基础上,综合择优选出有代表性的设计水位方案,再由各专家组深入论证。论证过程中,各专家组在本专业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工作。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充分讨论,分别提出专题论证报告,并签字负责。
1988年11月,论证工作全部结束。14个专家组提出各自论证报告。在重新论证的基础上,编写了三峡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论证结论
重新提出的三峡工程可行性报告总的结论是:三峡工程对四化建设是必要的,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建比不建好,早建比晚建有利。
对三峡工程建设方案,可行性报告推荐采用“一级开发,一次建成,分期蓄水,连续移民”的方案。大坝坝顶高程为185米,一次建成,初期运行水位为156米,最终正常蓄水位为175米,水库总库容393亿立方米,防洪库容221.5亿立方米,水电站装机总容量1768万千瓦,年发电量840亿千瓦小时,移民不间断迁移,20年移完。大坝坝址位于湖北省宜昌县三斗坪镇。施工总工期18年,第12年第一批机组发电。工程静态总投资共571亿元(按1990年价格计算)。
关于兴建三峡工程的必要性,推荐方案认为三峡工程效益巨大:
第一,可以控制长江上游洪水,减免长江中下游广大地区洪水灾害,保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第二,为华中、华东及川东地区提供大量的电力,可有效地缓和这些地区能源供应长期紧张的矛盾。第三,使宜昌至重庆间航运条件显著改善,为万吨级船队直达重庆创造条件。
关于工程的技术可行性,推荐方案认为三峡工程基本资料充分可靠,前期工作相当充分,工程建设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已有明确结论,技术上没有不可逾越的障碍,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关于移民和生态环境,是兴建三峡工程中的最关键和最困难的问题。移民安置任务艰巨,但有解决途径,工程越早建对移民工作越有利。三峡工程对生态与环境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既有有利影响,也有不利影响,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重视,认真对待。
关于经济上的合理性和兴建时机,论证结论认为,投资计算的基础是可靠的,三峡工程的经济性是优越的,通过多渠道集资,我国现阶段国力是可以承担的。
1990年7月,国务院成立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由当时的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委主任邹家华任主任,王丙乾、宋健、陈俊生三位国务委员任副主任,委员中包括三峡工程涉及的各部部长及科学院、社会科学院的负责人共21人。1991年7月9日至12日,审查委员会对可行性报告作最后审查,并将审查报告和审查意见上报国务院。
审查委员会还聘请一批专家担任顾问,他们分为十个小组(地质地震、工程规模和枢纽建筑物与施工、水文与防洪、航运与泥沙、电力系统、机电设备、移民、生态与环境、投资估计和经济评价、资金筹措及综合),对论证报告进行审查。
据介绍,三峡工程研究、论证、设计时间之长,参加专家之多,涉及问题之广泛,为我国大型建设项目中所仅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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