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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对经济交往制定政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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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6-2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广西对经济交往制定政策
本报南宁电 旨在发展生产力和推进改革开放的积极探索与正常交往,在广西得到必要的保护。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和自治区监察厅,近日联合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在支持保护改革开放,发展经济中应区分的几个政策界限”,为发展经济创造一个较宽松的社会环境。
广西纪检监察机关针对近年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因一些政策界限不清而顾虑较多放不开手脚的状况,对13个问题作出规定,主要有:把经济交往中正常的应酬接待同用公款大吃大喝区别开来,把赠送纪念品同行贿区别开来,把企业承包按合同规定应得的报酬同以权谋私区别开来,把供销人员销售应得的奖励同拿回扣区别开来。(郑盛丰 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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