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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明作关于水土保持法草案审议结果报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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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6-22
第4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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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明作关于水土保持法草案审议结果报告
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顾明今天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上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顾明说,搞好水土保持工作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建设和造福子孙后代的大事,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水、旱、风沙灾害,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产,制定水土保持法是必要的,草案基本上是可行的。
顾明说,有些委员和部门提出,本法应当对采伐林木需要采取的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作出规定。因此,建议将原有关规定修改为:“采伐林木必须采用合理采伐方式,严格控制采伐面积,对采伐区和集材道采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并在采伐后当年至迟次年完成更新造林任务。对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等防护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在林区采伐林木的,采伐方案中必须有按照前款规定制定的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采伐方案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采伐区水土保持措施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顾明说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企业,忽视水土保持工作,是造成水土流失的重要原因,必须采取必要的水土保持措施。本法也就此分别增加了一些规定。
顾明说,开展水土保持的科学研究,对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很重要,因此建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土保持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水土保持科学知识。”“国家鼓励开展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提高水土保持科学技术水平,推广水土保持的先进技术,有计划地培养水土保持的科学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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