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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 区徽设计图案继续征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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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6-22
第4版(要闻)
专栏: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 区徽设计图案继续征集
新华社澳门6月20日电 (记者黄日尧)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设计图案征集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中,并将于本月底结束。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咨委会区旗、区徽设计图案征集策划小组成员李鹏翥等昨天表示,策划小组已收到许多设计图案来稿,但在征稿截止日期本月30日之前,仍希望内地、澳门以及其它地方各界人士继续踊跃投稿。
李鹏翥重申,区旗、区徽的设计要体现“一国两制”的精神、反映澳门的特点并庄严美观。图案规格应严格按照规定,即:区旗长度与宽度的比例为3∶2,以横放为准;区徽设计形式不受限制,但须考虑到设计可作多方面使用,如放大、缩小及适用于各种不同材料制作。无论区旗或区徽的设计图案均须着色,绘制于40×40厘米的绘图纸上。设计说明用正楷字体分别书写在绘图纸背面,说明文字要求简洁,每款以不超过100字为宜。来稿请分别寄往北京邮政信箱807号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秘书处或澳门罗保博士街厂商会大厦12楼澳门基本法咨询委员会秘书处。评选将从今年7月中旬开始。初选将选出区旗、区徽设计图案15套,评选委员会对入选作品设立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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