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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住宅的卫生要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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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6-22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现代住宅的卫生要求
居住条件的好坏和人们健康有着密切的关系。科学家们确定了以下几个衡量居室是否卫生的主要标准:
一、日照:指太阳光照在居室内的时间和强度。人的皮肤接受太阳光中紫外线照射后能产生维生素D,可预防小儿的佝偻病发生;太阳光可杀死居室内空气中的致病微生物;能给人以生命的活力,提高机体的免疫能力。居室里每天照射2小时是维护人体健康和发展的最低需要。
二、层高:一般指地面到天花板的高度。南方住宅的层高不应小于2.8米,北方以2.8至3.0米最为适宜。
三、采光:是指住宅内能得到的光线。窗户的有效透光面积和房间地面面积之比不应小于1∶5。
四、微小气候:是指居室内环境的温度,相对湿度和风速。据研究,室温冬天不应低于12摄氏度,夏天不应高于30摄氏度,相对湿度不应大于65%,风速在夏天不应少于0.15米/秒,冬天不应大于0.3米/秒。
五、空气清洁度:是指居室内空气中某些有害气体,代谢产物、飘尘和细菌总数不能超过一定的含量。这些气体主要有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甲醛等。这些气体和物质对人体十分有害,浓度过高能引起心血管、呼吸系统的各种疾病,其中还有致癌物。为此,新建的住宅中应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如在厨房内设子母式通风孔等,有条件时应安装排气装置,以减少厨房对住宅空气的污染。
(1991年第6期《知识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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