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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发出紧急通知 加强管理制止集团消费再度膨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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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6-23
第2版(经济)
专栏:

  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发出紧急通知
加强管理制止集团消费再度膨胀
本报讯 最近,国务院全国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控购管理,制止社会集团非生产消费再度膨胀。
通知指出,去年以来,一些单位对控制社会集团消费的思想有所放松,追求高消费的欲望又开始抬头,不顾国情,贪新求洋,争相购买高档消费品的情况相当普遍。这种状况如果任其发展下去,不仅会扩大供求矛盾,还会影响市场物价的稳定,增加财政开支,助长奢侈浪费之风,不利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不利于搞好廉政建设。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把制止集团非生产消费过热的势头作为当前治理整顿工作中的一件大事来抓;各级领导应该率先在思想上“紧”起来、“严”起来,以身作则,带头把关,真正按过几年紧日子的要求安排开支,严禁铺张浪费。
通知强调,当前国民经济运行已呈现出全面回升的势头,因此,去年国家为启动市场所采取的对小汽车等高档消费品临时放宽审批的措施,除对编内更新、生产需要以及新建单位申请购买专控商品可酌情审批外,其它不得继续执行。一些地区自行规定的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放宽措施,必须立即废止。
通知重申,今年国家下达的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控制指标,各地区、各部门必须逐级核定,层层落实,从严掌握,不得突破;对行政事业单位一般不再批准购置新的设备,对经济效益下降、亏损增加和欠缴税利的企业申请购买非生产性专控商品,也要严加限制或停止审批;小汽车、大轿车、摩托车、空调、录像机、彩电等高档消费品,以及单价在万元以上的其它专控商品必须集中在省级或计划单列市控办审批,不得擅自下放审批权限。
通知进一步强调,严禁单位滥发实物、购物券、代金券等公款开支个人消费的行为;严禁以发放劳保用品的名义发放各种“福利”物资,违者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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