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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理民间事——记咸阳市秦都区法院审判员阚宝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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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2-1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法官风貌

  善理民间事
——记咸阳市秦都区法院审判员阚宝云
陈里 秦川
她,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在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法院任审判员已二十几个春秋。她接待过多少来访的群众和当事人,自己也说不清楚,然而群众的心中却深深地印记着她的名字——阚宝云。
头上那一绺绺白发,凝聚着她为民操劳付出的艰辛,额头上那深深的皱纹,记录着她为民排忧解难的经历。谁都知道,民事审判工作是跑烂鞋底,磨破嘴皮的“苦差”,可阚宝云却偏偏爱上了这一行,一干就是五六年。经她审理的案件不仅件件适用法律得当,而且调解成功率也很高。群众称她是善理民间事的女法官。
阚宝云办案讲求公道、细致、廉洁。她常说:“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作为一名人民的法官,公正地处理好每一起案件,就是最好的为人民服务。”阚宝云办案认真、负责是出了名的。对案件中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件证据,她都要认真调查、核实。她不会骑自行车,坐汽车又晕车,还患有严重的坐骨神经痛,但她硬是凭着两条腿,早出晚归,翻山越岭,走乡串户。一次,为了使一个受丈夫打骂的当事人解除痛苦,她冒雨往返10多公里路去调查案情。那天风大雨也大,她浑身被雨水淋透了,还差点摔倒在水沟里。她对办结的案件还坚持重点回访,以巩固办案效果。1989年除夕,她放弃了与儿女团圆的机会,冒雪步行去看望一对刚和好的老夫妻。老两口拉着她的手说:“多亏您救了我们全家,要不是您,我们这个家早散了,还过什么年啊。”阚宝云就是凭着这种对群众满腔热忱和高度负责的精神赢得了人民的信赖。阚宝云同志调任行政审判庭庭长以后,仍有不少当事人找到法院领导说:“我的案子非阚宝云办不可,她办案我放心。”
在长期的办案工作中,阚宝云坚持不吃当事人的一口饭,不收当事人的一分钱,把“廉洁奉公”视为座右铭。有一位剧团的演员,因房产纠纷打官司,用信封装了50元钱,放在阚宝云的办公桌上,她发现后,当即将钱退回,并批评说:“你在舞台上演的是包公,封建社会的包公刚直不阿、清正廉洁,深受后人的崇敬。今天的人民法官更应该廉洁奉公,秉公执法,你说对吗?”这位演员听了阚宝云的一番话惭愧得低下了头。
阚宝云在办案中,对那些有困难的人,特别是对那些远道而来的年老体弱者总是热情接待,为他们联系食宿,问寒问暖。有一位断了右臂的安徽姑娘和她母亲来咸阳告状。数九寒冬,母女俩冻得直打哆嗦。阚宝云就将自己和女儿的棉衣送给她们穿,还为她们买来饭菜,母女俩感动得热泪盈眶。
有人问她:你都年过半百了,还这样拚命干,究竟图个啥?阚宝云笑着说:“我是共产党员,党员就要讲奉献。正因为我快要退休了,才要更多地为党和人民做些工作。”
阚宝云已连续9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先后出席了全国第五次妇女代表大会、全国法院系统“双先”代表大会,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并被陕西省委、省政府授予“陕西省劳动模范”、“三秦活雷锋”等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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