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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共体就间接税达成协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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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6-27
第7版(国际)
专栏:

  欧共体就间接税达成协议
本报布鲁塞尔6月25日电 记者姚立报道:欧共体财政部长24日在卢森堡就增值税(间接税)问题达成一项政治协议,为实现大市场排除了一大障碍。
根据此项协议,欧共体各国在1993年1月1日后的标准增值税不低于15%,最低增值税将为5%或更少。对协调增值税一直持反对态度的英国昨晚也同意这一协议,但拒绝将它写入欧共体的法规之中。
目前,欧共体各国的标准增值税很不一致,最低为12%,最高达23%,协调起来相当困难。而大市场又必须要求各国统一税收。因此,从这个意义上看,24日达成的协议是欧共体向大市场迈出的一大步。
此外,在石油产品、烟草和啤酒的消费税上,会议也达成了协议。但对威士忌等烈性酒的消费税,各成员国尚需进一步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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