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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民间借贷已有章可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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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7-01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泌阳民间借贷已有章可循
你报3月23日第五版刊登题为《“高利贷”在一些农村抬头》的来信,引起了我县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有关领导人主持召开了县金融、司法部门参加的研讨会,把制定出的《泌阳县民间借贷管理暂行规定》下发到全县农村,以使民间借贷有章可循。同时,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金融部门采取下乡收储、上门发放贷款的办法,解决群众存款贷款难问题,抑制民间高利贷活动。县人民法院各基层法庭通过巡回办案、开展法律咨询,选择民间借贷中出现的一些债务纠纷案例,向群众宣传有关法规,逐步使民间借贷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轨道。
        河南泌阳县委宣传部 崔贵友 程新青 李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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